内蒙古自治区质量奖审定委员会关于授予“天野”牌尿素等134个产品 “2015年内蒙古名牌产品”称号的通报

02.02.2016  15:10

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各委、办、厅、局,各相关企业、事业单位: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质量奖评审管理办法》的规定,内蒙古自治区质量奖审定委员会办公室组织了2015年内蒙古名牌产品的评审工作。经企业自愿申报、专家评审推荐、社会评议、内蒙古自治区质量奖审定委员会审定通过,决定授予“天野”牌尿素等134个产品“2015年内蒙古名牌产品”称号,有效期3年。
      实施名牌战略是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三个转变”重要指示和《质量发展纲要》以及《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质量强区的决定》的重要举措,也是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引导扶持企业做大做强,提高全区经济发展的质量和效益客观要求。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质量工作,加大对内蒙古名牌产品的宣传力度,引导和鼓励广大企业牢固树立品牌意识,推动自主创新,不断提升产品市场竞争力,扩大内蒙古名牌产品的知名度和影响力,促进我区名牌战略的有效实施。 

      附件:2015年内蒙古名牌产品名单

内蒙古自治区质量奖审定委员会
2016年1月24日       

 

内蒙古首例消费民事公益诉讼案开庭
       晨报融媒记者 王晓玲   本报Nmgcb.Com.Cn
内蒙古公布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情况
       晨报融媒记者 温晔峰   本报Nmgcb.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