锡盟国税局与政府职能部门联合开展惩戒失信纳税人工作

18.07.2016  18:17

      锡盟国税局严格按照总局《失信企业协同监管和联合惩戒合作备忘录》规定的方式和程序,采取有效措施,强化惩戒力度,扩大影响范围,切实发挥协同监管和联合惩戒的强大威力,营造和维护良好的市场信用环境,推进诚信建设制度化。

      一是成立由“一把手”任组长的失信企业协同监管和联合惩戒合作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该项工作的组织领导,机关相关部门各负其责,明确各职能部门具体职责和具体工作要求,明确相关工作任务,形成惩戒工作合力。

      二是积极探索与外部相关责任部门实施联合惩戒措施,按照现行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对公布案件的当事人实施有效惩戒,促进“部门管理、社会监督、企业自律”三位一体的社会信用管理格局的形成。

      三是建立监管和惩戒效果定期通报反馈机制,及时将惩戒工作开展情况通过门户网站、报刊、广播、电视、网络媒体和办税服务厅公告栏等渠道,开展宣传报道,突出宣传联合惩戒的典型案例,结合税务部门推出的联合激励措施,形成正面激励和反面警示的双向合力,在全盟营造良好的依法诚信的社会舆论氛围,更好服务和促进地方经济社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