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食药监管局稽查成效显著 2017年立案查处食药违法案件7652件
1月5日,内蒙古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召开2017年度食品药品安全典型案件新闻发布会。
会上,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杨凤屹发布了2017年食品药品稽查工作情况,相关处室局负责人就稽查案件查办情况,食品、保健食品虚假广告专项整治、投诉举报,食品专业化监督检查以及两节期间食药安全保障情况等热点问题现场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杨凤屹副局长说,2017年,全区食品药品稽查系统牢固树立“没有强大的食品药品稽查执法,就没有权威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的工作理念,紧紧围绕“执法办案”这个核心和主业,坚持“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罚适当、程序合法、文书规范”24字方针,全面落实“四个最严”要求,以提升稽查执法队伍能力素质为基础,突出抓好执法办案工作,严厉惩治、有效震慑食品药品违法行为,确保百姓吃得放心。
2017年截止11月30日,全区查办适用一般程序的案件7652件,罚没款5300余万元。 尤其在查办大案要案方面取得了新的突破,查办货值20万元以上的案件达到9件(食品5件、药品4件)。其中,有5件(食品3件、药品2件)货值金额达到了50万元以上,赤峰市正在查办1件货值金额为2000万元的药品案。自治区局稽查局查办的医疗机构涉嫌购进无注册证医疗器械案,货值金额119万元,列入国家总局优秀案例。
另外,全区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在信息公开方面已落实到位,在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全部行政处罚案件信息,案件信息公开率达到100%。充分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包头市和乌海市已经开始先行先试,实行行政处罚决定书全文公开。
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综合处、食品生产监管处、食品药品稽查局新闻宣传与应急管理处全体人员以及30余家新闻媒体参加新闻发布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