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司法厅党委第一巡察组在扎兰屯监狱召开巡察工作动员会

22.05.2018  02:27

        5月18日,内蒙古司法厅党委第一巡察组在扎兰屯监狱召开巡察工作动员会,扎兰屯监狱党委班子成员及狱属各单位副科级以上民警共计51人参加会议,监狱党委委员、副监狱长张茹主持会议。

        会前,巡察组下发了《对扎兰屯监狱党委巡察测评表》,对监狱党委履行管党治党主体责任等情况进行了无记名测评。

        会上,巡察组刘明山组长做巡察工作动员讲话,深刻阐述了开展巡察工作的重要意义,详细介绍了巡察工作的主要任务,并提出了明确要求。同时,刘明山组长代表巡察组表态,就巡察组自身在扎兰屯监狱巡察期间执行纪律规定方面提出了严格的要求。

        监狱党委书记、监狱长曹学泉代表监狱党委做表态发言。一要提高政治站位,坚决贯彻司法厅巡察工作部署。全狱民警职工要切实坚持问题导向、接受巡察监督、支持巡察工作,坚决服从巡察组的安排。二要积极支持配合,保障巡察工作顺利开展。切实加强综合协调,联络工作组要严格按照巡察组的工作计划,合理调整时间,全力做好配合。坚决服从巡察安排,狱属各单位要严格按照巡察组要求,提前谋划、精心组织、做好准备。全力搞好服务保障,事务中心、办公室、政治处、纪委以及其他各科室、单位要密切配合,为巡察组领导提供好服务,要认真细致地做好安全保密和后勤服务保障工作,为巡察组了解真实情况、高效开展工作,创造优良的环境,提供最便利的条件。三要强化纪律作风,自觉主动接受监督检查。把接受巡察监督的过程作为寻找差距、改进工作、提高自身素质的过程,做到主动担当、即知即改、立行立改。严肃工作纪律,强化求真意识,全狱民警职工要严格按照巡察组的要求,本着对党负责、对监狱事业负责、对自己负责的态度,实事求是地汇报工作、反映情况,不夸大成绩,不隐瞒问题,不回避矛盾,客观、真实、准确地提出意见和看法,让巡察组充分了解扎兰屯监狱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的状况,全面掌握扎兰屯监狱的实际情况。

        会议最后,巡察组下发了《巡察工作无记名问卷》,对参会干部进行了现场测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