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会议暨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工作座谈会在贵阳召开

14.03.2017  11:21

2月23—24日,全国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会议暨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工作座谈会在贵阳召开。会议全面总结2016年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安排部署了2017年的重点工作和改革任务,研究了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相关工作。

参加会议的有各省(区、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粮食局分管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处长;粮食流通监督检查示范单位优秀代表;部分国家粮油库存检查人才库和涉粮案件核查应急队伍专家;中国储备粮管理总公司、中粮集团有限公司、中航工业集团公司相关负责人;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工作办公室有关负责人、国家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工作成员单位代表等人员。

国家粮食局党组成员赵中全同志作了重要讲话,指出过去一年,各地粮食监督检查机构主动适应粮食流通新常态,紧紧围绕粮食流通工作大局和中心工作,自觉履职尽责,积极主动作为,实施粮食流通“监管创新年”行动,认真开展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优化粮食库存检查方式,完善粮食流通监管机制,强化重点领域的监管措施,大力推进监督检查体系、制度和队伍建设,为推进粮食流通改革发展、维护粮食市场秩序,确保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落实、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作了卓有成效的工作,取得可喜成绩,强调2017年市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之年,也是粮食行业改革发展、转型升级的关键之年。做好今年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必须深刻把握粮食市场化背景下,对粮食监督检查工作提出的新要求,深刻认识粮食市场监管改革对监督检查工作提出的新挑战,着力研究解决推动粮食市场监管改革中的一些重大问题。要求必须统一思想,提高站位,突出重点,勇于创新,准确把握扎实做好今年粮食监督检查工作。

检查司司长赵文先作了题为《锐意改革 奋发有为 推动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转型升级》的工作报告。明确会议主题是,认真粮食全国粮食流通工作会议决策部署,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市场化改革,全面粮食国务院《“十三五”市场监管规划》,全力实施“粮食市场监管改革年”行动,强化购销存重点环节监管,提升监管信息化水平,加快粮食监督检查工作转型升级,坚守行业风险底线,增强国家粮食安全保障能力,以优异是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赵文先司长指出,2016年各级粮食部门紧紧围绕行业中心工作,以全面落实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为抓手,以管粮、管企、管人为监管主线,全力实施“监管创新年”行动,着力强基础、补短板、上台阶,认真履行监管职责,为完成粮食流通改革目标任务,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作出了积极贡献。

赵文先司长强调,2017年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的重点,一是强化玉米市场化收购督查,切实防范农民“卖粮难”,为玉米收储制度改革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二是抓好小麦和稻谷最低收购价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国家兴农惠农政策落到实处;三是强化中央储备粮库存和其他政策性粮食监管,毫不松懈地守住监管底线;四是加强粮食“去库存”监管,用粮食检查的“洪荒之力”继续助推粮食行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五是立足社会热点焦点,加大涉粮案件查处力度,回应社会关切;六是加强粮食焦点检查体系和依法监管能力,规范监督检查行政执法行为。

赵文先司长要求各级粮食部门要敢于担当,全力以赴实施“粮食市场监管改革年”行动。以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为抓手,稳步推进粮食市场监管体制改革;以建设信用监管体系为重点,建立健全信用分级分类监管机制,推动监管方式创新;以政策性粮食监管改革为核心,夯实国家宏观调控的物质基础,守住粮食安全底线;以质量安全监管为支撑,确保粮食质量安全,增加粮食有效供给,助推“中国好粮油行动计划”;以规范粮食产后流通新秩序为目标,激发粮食流通市场活力,促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会议还讨论了国家粮食局《关于粮食市场监管改革的实施意见》《2017年度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评分表》,大家畅所欲言,提出了许多好的建议和意见。研究了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相关工作,国家考核办副主任赵文先司长在听取各省市考核表情况汇报后,对全国粮食安全省市长责任制考核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考核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并从以下五个方面进行了阐述:一是各级各部门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二是积极准备,基础工作扎实有序;三是周密部署,认真开展自评工作;四是加强督导,确保考核取得实效;五是突出重点,发挥考核工作的督促作用。

根据各省市的汇报情况,提出的意见建议和国家考核办平时掌握的情况,赵文先司长提出了五点要求:一是深化对考核工作认识;二是做好考核的基础工作;三是严明考核工作纪律;四是加强重大问题研究;五是加强部门协调配合。并表示在充分吸收会议提出的意见建议,积极与国务院有关部门协调,尽早下发《2017年度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评分表》。

                                                                          (监督监查处 吕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