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峰市红山区落实“两个责任”开启新模式
近日,记者从红山区纪委获悉,自中央提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尤其是自治区纪委将红山区确定为健全完善党政正职监督办法试点后,该区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得更加具体化和制度化,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不断引向深入。
今年3月,该区将原有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廉政风险防控承诺书、科级领导干部廉政承诺书“三书合一”,推行了党风廉政建设“签字背书”制度,开启了以“一线三点”为主要抓手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新模式。
为防止主体责任交叉虚置,该区在不设党委(党组)的区直部委办局和群团组织中实行行政正职与主要负责人承担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制度,确定了列入党政正职监督试点单位65个,党政正职监督人员86人,逐级分解责任,延伸责任分解链条,按程序进行“签字背书”。党政正职必须做到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事项全覆盖、零遗漏,凡在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书中未明确的任务和责任,一旦出现问题,追究各单位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责任。该区推行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签字背书”制度,主要围绕规范权力运行这条主线,旨在找准权力清单、划定责任边界、明确廉政承诺。“责任书”上既要有主体责任人的签字,也要有纪(工)委书记或纪检组长的签字。通过“双审双签”激活了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连锁反应,达到了“双审双签双落实”的效果。
推行以“一线三点”为主要内容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签字背书”制度,实现了链条式分解、契约化管理,开启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新模式。据了解,6月份,该区对落实该制度不力的6名党政主要领导进行了通报批评并诫勉谈话。截至7月20日,该区各单位“签字背书”内容共涉及的“三重一大”事项478项,全部进行了集体决策,党政正职坚持末位表态和施政公开,保证了权力规范运行。通过层层传导压力,形成了一级抓一级的良好局面,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得到有效落实。(驻站记者聂文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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