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市纪检监察机关基层基础建设实现“四个到位”

27.07.2015  19:59

  今年以来,乌兰察布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认真贯彻自治区纪委“基层基础建设年”活动的要求,扎实推进旗县市区纪委派驻机构全覆盖和苏木乡镇(街道)纪(工)委机构改革工作,纪检监察机关基层基础建设实现了机构设置、人员培训、办公设施、经费保障“四个到位”。

  一是机构、人员到位。市委出台了《关于推进旗县市区纪委派驻(出)机构全覆盖工作的指导意见》和《关于推进苏木乡镇纪委、街道办事处纪工委组织机构改革、落实“三转”要求的指导意见》,实现纪检监察派驻机构向旗县党政机关和苏木乡镇(街道)全覆盖。截至目前,全市11个旗县市区纪委派驻机构全覆盖已全部完成,纪检组长和专职人员全部配备到位。全市92个苏木乡镇纪委、13个街道办事处纪工委已全部完成机构单设,专职纪(工)委书记和专职工作人员也全部配齐。在配备纪检干部中,严格按照程序,通过民主推荐、单位提名、面对面谈话、组织考试等形式,做到精挑细选,择优录用,确保了把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干部选拔到纪检监察系统。

  二是干部培训到位。将纪检监察干部培训纳入市委党校培训计划,培训经费由财政全额保障。今年,将对市县两级纪委派驻纪检组、苏木乡镇(街道)纪检干部分四期进行集中培训。7月6日—12日,全区苏木乡镇(街道)纪(工)委纪检干部业务培训班第四期在我市举办,市纪委监察局机关及派驻机构干部,部分旗县市区纪委机关及派驻机构干部,全市92个苏木乡镇和13个街道纪委干部共340余人参加培训;7月15日,我市第一期旗县市区纪委派驻机构纪检干部培训班开班,260多名旗县纪委派驻机构纪检干部参加培训。集中培训工作将在8月份结束。同时,各旗县市区也将对新任派驻纪检组长、苏木乡镇(街道)纪检干部进行业务培训,通过集中学习、集体授课、业务培训、人员调训等方式开展“岗位大练兵”,力争使新任纪检干部尽快适应新岗位、新业务,努力提高履职能力,为不断推进基层纪检监察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

  三是办公场所设施到位。各旗县市区纪委派驻纪检组和苏木乡镇(街道)纪(工)委办公场所和全部由驻在部门或乡镇党委、政府解决到位。电脑、打印机、摄像机等基本的办案设备也全部配齐。

  四是经费保障到位。旗县市区党委、政府给予大力支持,将派驻机构和苏木乡镇(街道)纪(工)委办案经费、办公经费等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根据地区财力实际,分别明确每年3—6万元不等的工作经费。

[责任编辑 张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