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检察院组织人民监督员观摩职务犯罪庭审

01.08.2016  19:01

  为进一步拓宽人民监督员监督渠道,更好的强化人民监督员履行监督职责,发挥监督实效。近日,内蒙古检察院组织7名自治区院和鄂尔多斯市院人民监督员观摩旁听了由自治区检察院侦查终结,鄂尔多斯市检察院向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的呼和浩特市原市委副书记、市长汤爱军(正厅级)受贿案庭审旁听活动。这是两级检察院为增强查办职务犯罪案件透明度,促使人民监督员工作从刚性监督向弹性监督延伸,促进检察机关执法水平和办案质量提高的一项新举措。

  庭审现场,人民监督员通过旁听法庭调查、法庭质证、法庭辩论等公开审理全过程,对检察机关定罪量刑标准及讯问、举证、质证等一系列法庭调查活动有了更加直观的感受。对检察机关办理职务犯罪案件的质量给予了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在整个庭审过程中,公诉人举止大方得体,讯问答辩业务熟练、反应敏捷,举证过程条理清晰、逻辑性强,发表公诉意见层次清楚、说理透彻,展示了检察人员庭上风采,受到7名人民监督员的一致好评。

  庭审结束后,人民监督员纷纷表示,通过参加此次庭审观摩,不仅使他们对检察工作有了更深的了解,更增强了他们的法律监督意识,是一次难得的学习提高的机会。同时也希望检察机关多举办不同形式的检察开放日活动,多通过微信、微博等新媒体手段宣传检察工作,更多地了解检察工作,更好地履行好监督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