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民政厅组织召开第二届社会组织评估委员会和复核委员会会议
03.04.2017 01:59
本文来源: 民政厅
3月31日,内蒙古自治区民政厅组织召开第二届社会组织评估评审会,会议由自治区民政厅民间组织管理局局长韩少俊主持,自治区民政厅副厅长、自治区社会组织评估委员会主任委员索耀乐出席会议并讲话,自治区第二届评估委员会和复核委员会全体委员参加。
会上,自治区民政厅副厅长、自治区社会组织评估委员会主任委员索耀乐代表民政厅向第二届社会组织评估委员会和复核委员会委员颁发了聘任证书。并对做好自治区社会组织评估工作,加强社会组织评估委员会和复核委员会能力建设提出了具体要求。他强调,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突出工作重点,加强沟通协调,不断充实内容,完善机制,总结经验,把社会组织等级评估工作落到实处,发挥评估工作的引导示范作用,推动自治区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各委员结合自身工作和思想实际,谈了对社会组织评估工作的认识。一致认为,近年来民政厅大力推进社会组织等级评估工作,丰富了登记管理机关和业务主管单位监管方式,规范了社会组织的法人结构和能力建设,提升了社会组织参与社会建设的能力和素质,社会组织等级评估工作的规范牵引作用日益显现。纷纷表示要加强对社会组织评估政策文件学习,主动动员所属(所在)社会组织积极参加等级评估工作,严肃认真的参加评审会议,为社会组织等级评估工作做出积极贡献。
会议期间,还对参加2016年社会组织等级评估结果进行了终审,最终确定了96家社会组织的评估等级,其中,5A等级9家,4A等级16家,3A等级51家,2A等级13家,1A等级7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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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4.2017 01: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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