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力扶持新型经营主体 内蒙古认定家庭农牧场7000个

27.03.2019  23:00

  记者从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获悉,今年我区继续实施农牧业生产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行动计划,年内认定规模适度、经营稳定、效益明显的家庭农牧场7000个,评定旗县级以上示范家庭农牧场300个。

  近年来,我区加大力度扶持培育农牧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牧场两类新型经营主体,提升带动小农牧户发展的能力。目前,全区认定农牧民合作社8.2万家、家庭农牧场1.3万个。今年,我区将积极开展家庭农牧场认定工作,引导和鼓励有稳定务农意愿和经营能力的农牧户创办家庭农牧场,促进农牧民专业合作社提质增效。每个盟市选择1个旗县开展合作社质量提升整县推进试点,继续开展农牧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创建,培育旗县级以上示范社200个。引导农牧民专业合作社以共同出资、共创品牌、共享利益等方式开展联合与合作,确保合作社联合社达到100个以上,不断提升合作社示范带动能力。

  全区各地将积极推进小农牧户和现代农牧业发展有机衔接,鼓励支持各类新型经营主体采取“龙头企业+合作社+农牧户”“社会化服务组织+农牧户”“合作社+农牧户”等组织形式,延长产业链、保障供应链、完善利益链,将小农牧户纳入现代农牧业产业体系,力争带动小农牧户达到100万户。同时,我区还将加快农牧业大数据、物联网、移动互联网、人工智能等技术向小农牧户覆盖,让小农牧户搭上信息化快车。(记者 李文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