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来了!2018年1月1日将在内蒙古全面实行

14.12.2017  02:20

  内蒙古晨报全媒体平台消息(记者 冯程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真的要来了,它将如何影响我们的生活,快来看看!

  “2018年1月1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将在内蒙古自治区全面实行。”这是内蒙古质量技术监督管理局13日发布的消息。

  它的到来,对于我们普通百姓生活有那些影响?随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到来,普通百姓多次审批将改为一次办理,这也简化了办事手续,将进一步激发市场创新的活力;还助于将分散在各地区、各部门、各领域的信用记录归集整合到当事主体的名下,形成完整统一的市场主体信用档案,这也为褒扬诚信、惩戒失信创造条件。

  随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到来,今后全区企业(含外资企业及分支机构)、农民专业合作社都要一律使用加载18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原已核发的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统计登记证和未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不再有效;已经办理“三证合一”“五证合一”“多证合一”登记并已领取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的企业,不需重新办理登记、换照手续,营业执照依然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