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统计局部门预决算及“三公”经费支出在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

01.09.2016  23:10

 

为了进一步深化财税体制改革,落实《预算法》关于建立公开透明预算制度的有关规定,严格执行《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自治区本级预决算公开工作方案的通知》(内政办发〔2016〕27号)和《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做好2015年度自治区本级部门决算及“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内财库〔2016〕1133号),自治区统计局在门户网站“政务公开—预决算公开”栏目中向社会公开了2015年部门决算及“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和2016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支出安排情况。

公开的内容有:统计部门主要职能和工作目标、单位构成情况、单位性质、机构设置及财政政策、人员构成情况,2015年统计部门决算情况和“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附表)、2016年统计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支出安排情况(附表)。

一、2015年统计部门地方预算执行情况及“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2015年部门预算年初下达的财政拨款收入为4421.9万元,其中:统计局本级3125.3万元、城调队266.5万元、农调队355.7万元、农牧业综合调查中心152.6万元、普查中心364.9万元、机关事务中心156.9万元。年中,6个二级预算单位追加人员工资增资和津贴补贴增长额以及离退休费增加额共计173.02万元,局本级追加“加强减排统计体系建设”和“战略性新型产业统计”专项业务经费85万元,2015年统计部门预算收入总额为4679.9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667万元,其他收入12.92万元。总收入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019.2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76.55万元;节能环保支出38.7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97.5万元;其他支出47.87万元。

2015年统计部门决算支出总额4693.1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332.77万元,项目支出2360.41万元。总支出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032.5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76.5万元;节能环保支出38.7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97.5万元;其他支出47.87万元。总支出中,工资福利支出1463.2万元;商品服务支出2360.7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601.76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267.47万元。

2015年统计部门因公出国支出6.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92万元,公务接待支出29.76万元,2015年实际支出“三公”经费127.87万元,比年初预算下降41.7%,比上年支出下降32.2%。

二、2016年统计部门地方预算情况及“三公”经费支出安排情况

2016年统计部门年初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545.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148.8万元,专项业务支出3397万元,专项业务支出中包含第三次农牧业普查工作经费1678万元。总收入中,内蒙古统计局本级3924.3万元;内蒙古城调队372.1万元;内蒙古农调队493.8万元;自治区农牧业综合调查中心183.8万元;自治区统计普查中心388.7万元;内蒙古统计局机关事务服务中心183.1万元。

2016年统计部门安排“三公”经费预算支出138.4万元,其中因公出国费3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1.7万元;公务接待费41.7万元,均比上年预算有所下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