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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08.2016  19:35

  中国气象报记者袁长焕 通讯员陈健报道 8月24日8时,黑龙江省防汛抗旱指挥部于启动四级干旱灾害应急响应,要求各级抗旱防汛指挥部门根据应急响应迅速开展抗旱行动,气象部门加强干旱监测预报预警并适时组织开展人工影响天气作业。

 

  省气象局24日21时启动抗旱四级气象应急保障响应,要求哈尔滨、齐齐哈尔、绥化、大庆市气象局,省气象台、省科研所、省气候中心、省人影办、省气象服务中心、省气象信息中心、省大气探测技术保障中心,省局办公室、减灾处、预报处、观测处等单位进入相应应急响应保障状态,按照应急预案有关要求,做好各项抗旱减灾气象保障服务,有关单位密切关注省气象台预报预警信息,把握有利天气条件组织开展人工增雨作业,将旱灾造成的损失减少到最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