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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09.2016 18:05
本文来源: 气象
中国气象报通讯员蒋丹报道 近日,湖南省政府办公厅印发《湖南省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旨在规范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提高预警信息发布时效,最大程度预防和减少突发事件及其危害,保障经济社会平稳运行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办法》阐明了制定目的、依据及适用范围,明确了职责分工、预警信息制作与发布、信息传播以及保障措施等。根据《办法》,预警信息是指发生或可能发生,造成或可能造成严重社会危害,可以预警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和公共卫生事件信息。预警信息发布工作遵循政府组织、部门承担、统一发布、分级管理、属地为主、及时无偿、责任共担原则。省气象局加强对全省预警发布系统运行、维护和管理的指导。
《办法》要求,各级广播、电视、报刊、网站、户外媒体和基础电信运营企业等接收预警信息后,应及时、准确、高效、无偿刊播预警信息。各级人民政府应重点对乡村、社区以及学校、医院、旅游景区、交通枢纽、工矿企业、建筑工地、城市公园、燃气站场、监管场所等人员密集区和其他重点区域,增设必要的预警信息接收与传播设施,指定专人负责预警信息接收和传播工作。同时要求各级预警发布工作机构要加强面向偏远农村、山区、水上、监管场所等区域的预警信息发布能力和机制建设,整合利用各类传播渠道,利用有线广播、高音喇叭、村村响系统、鸣锣吹哨等方式,及时将预警信息传递给受威胁群众。
据悉,目前湖南已基本完成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系统省级平台建设,逐步形成了政府应急办组织协调、气象部门承办落实、多部门协作推进、全社会积极参与的工作格局,发挥了实实在在的效益,特别是在今年严峻复杂的防汛抗灾形势面前,为最大限度降低灾害损失发挥了重要作用。
本文来源: 气象
19.09.2016 18: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