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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1.2016  13:32

  中国气象报通讯员陈健 记者袁长焕报道 近日,黑龙江省政府下发了《黑龙江省禁止野外焚烧秸秆改善大气环境质量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对气象部门做好相关服务保障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

 

  《方案》要求气象与农业、环保、公安、交通、林业等部门各司其职、协同配合,制定针对性措施共同做好应对工作;气象部门要重点做好野外秸秆禁烧重点时段的气象服务,加强天气状况监测预报,强化雾-霾等天气的预报预警和信息发布,为相关部门提供必要气象依据;完善信息共享,建立气象与多部门的大气环境质量保障工作长效机制,加强重要问题研究和任务的统筹落实,共同治理空气污染。

 

  每年9月至11月和4月至6月为黑龙江省秸秆野外禁烧的重点时段,省气象局进一步明确职责,加强部署。一是要求各级部门密切关注天气形势,运用遥感等现代化手段提升监测预报的准确度,及时发布气象服务和预警信息。二是开展秸秆燃烧气象指数预报研究,根据污染物扩散、空气质量、秸秆干燥度、秸秆燃烧安全度等指标完善指数等级,适时发布秸秆燃烧气象指数和服务产品,加快建立秸秆燃烧气象指数服务系统,推动研究成果的转化和应用。三是运用多种渠道加强空气污染防御知识的科普宣传,提升环境保护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