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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11.2016  13:02

  中国气象报记者张广梅 李党红报道 近日,辽宁省气象局完成了《辽宁省气象局与海事局合作协议任务分工表》,部署落实合作协议内容,深化与海事部门的合作。

 

  根据合作协议,辽宁省气象局把可能对本省搜救责任海区造成影响的热带气旋实况及预报信息,搜救责任海区24小时以内包括天空状况、海平面2米气温、风力、风向等海洋天气预报,海上搜救与交通应急所需要的专项气象服务材料,渤海、渤海海峡、黄海北部的台风、大风、沙尘暴、大雾、雷雨大风等气象灾害预警信息这四项内容作为落实气象海事合作协议重点任务来抓。同时针对每一项重点任务制定了详细的业务内容和发布频次,并要求沈阳中心气象台、省气象灾害监测预警中心和相关市气象局根据协议任务分工承担起相应的工作和责任。

 

  辽宁省气象局和辽宁海事局于今年9月签订合作协议。双方协议共同做好海上搜救、船舶污染应急处置及海上应急行动气象保障等相关工作,共同加强海上搜救和气象服务信息资源共享工作,并互相提供各自约定信息清单。双方合作建立信息通讯专线,共同完善海洋气象信息分发系统,确保有关信息及时准确送达对方,共同加强海洋气象灾害监测系统建设,完善针对台风、海上大风、大雾等海洋气象灾害预警机制,提高海上交通应急能力和气象灾害预防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