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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2.2016 19:06
本文来源: 气象
中国气象报记者孙啸报道 近日,为加强公共气象服务产品的管理工作,进一步提升服务产品的质量,充分发挥服务产品的效益,探索服务产品准入、退出管理,江苏省气象局印发《江苏省公共气象服务产品准入和退出管理办法(试行)》。
办法确定,江苏省公共气象服务产品主要分为决策气象服务产品、公众气象服务产品、专业气象服务产品三类。针对不同类别服务产品,办法从产品信息来源、产品内容、产品形式、发布渠道、服务需求、服务对象、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等方面,制定了详细的评定标准,并根据符合程度将服务产品分为A、B、C三级。被评为A、B级的服务产品,将准予制作对外发布。被评为C级的服务产品,列为拟退出服务产品名录。
同时,办法还公布了服务产品的评定流程,要求服务产品按年度进行审核。每年12月31日前,各服务产品的制作单位需向省气象局减灾处提交年度省级公共服务产品评估报告。A级服务产品每两年提交1次评估报告,B级服务产品每年提交评估报告。评审小组根据各单位提交的评估报告对各服务产品重新进行评级。
本文来源: 气象
06.12.2016 19: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