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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12.2016 09:03
本文来源: 气象
中国气象报记者张广梅 通讯员陈铮报道 近日,辽宁省气象局印发气象服务产品准入和退出管理办法,实施气象服务产品准入和退出管理。
该办法要求,新增气象服务产品要向审批部门提交产品的概述和内容、面向公众或部门的需求调查分析报告、产品效益分析报告等审批材料。取消气象服务产品要提交气象服务产品当前需求或效益分析报告、气象服务产品满意度调查分析报告、可替代的气象服务产品和取消后的影响分析报告等审批材料。经申请、组织评审、批复运行程序后,气象服务产品方可准入或退出。
省气象局要求各单位要梳理气象服务产品清单,形成本级气象服务产品库。截至目前统计,辽宁省气象服务产品共68个,其中省级公众气象服务产品30个、专业气象服务产品11个、农业气象服务产品27个。各单位每年至少要开展一次气象服务产品适用性调查,清理无效产品,增加有用产品,并对服务效益进行跟踪总结,提出改进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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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12.2016 09: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