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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1.2017  21:01

鄂市气象、城建共同推进防雷减灾体制改革

 

  12月29日,鄂尔多斯市气象局、市城乡建设委员会两部门共同推进防雷减灾体制改革,并作出《防雷行政许可事项交接会议纪要》,最后双方达成四项共识。

 

  一是将鄂尔多斯市范围内原由气象部门承担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防雷装置设计审核、竣工验收等项工作交由城乡建设部门负责监督管理。二是市、旗(区)两级气象部门、城建部门分别委托本单位相关人员进行交接,于2016年12月31日前完成交接。市、旗(区)两级气象部门、城建部门要进一步加强沟通协调,做好过渡期间工作的衔接,确保相关工作顺利开展。三是气象部门已经受理的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防雷装置设计审核、竣工验收许可项目,仍按原来工作程序和要求继续做好行政许可相关工作。气象、城乡建设部门要相互配合,确保过渡时期建设工程防雷许可工作有序衔接。四是全市油库、气库、弹药库、化学品仓库、烟花爆竹、石化等易燃易爆建设工程和场所,雷电易发区内的矿区、旅游景点或者投入使用的建(构)筑物、设施等需要单独安装雷电防护装置的场所,以及雷电风险高且没有防雷标准规范、需要进行特殊论证的大型项目的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许可工作仍由气象部门负责。(熊世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