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锡林郭勒盟行政公署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人工影响天气工作的通知》(锡署办发〔2016〕246号)进一步明确了人影工作的管理体制、工作机制、目标任务,强化了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的主体责任。文件强调人工影响天气工作属于地方公益性事业,是全盟防灾减灾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各级人民政府是人工影响天气的第一责任主体。各地需将人工影响天气所需经费列入当地财政预算,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同步增长的经费保障长效机制。预计未来几年地方各级政府累计投入人工影响天气经费将达7000多万元。(玉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