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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3.2017  13:35

  中国气象报通讯员高媛报道 近日,由武汉区域气候中心编制的《十堰市气候适应型城市建设试点方案》通过国家发展改革委评审,十堰市成功入选为国家首批气候适应型建设试点城市。为深入贯彻落实生态文明城市建设总体要求,切实提高城市适应气候变化能力,根据《城市适应气候变化行动方案》和《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开展气候适应型城市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受湖北省十堰市政府委托,武汉区域气候中心组织编制了该方案。

  国家气候适应型城市是指通过城市规划、建设及管理,能够有效应对暴雨、雷电、强风、雾霾、高温、干旱、尘沙、霜冻、积雪及冰雹等恶劣气候,保障城市生命线系统正常运行、居民生命财产安全和城市生态安全相对可靠的城市。在全球变暖的大背景下,党中央、国务院对城市气候变化高度重视,2016年国家发改委、住建部在全国560多个地级以上城市中遴选28个,开展气候适应型城市建设试点。

  近年来,湖北省气象局相关单位积极参与应对气候变化工作,不断发挥气候应用技术服务优势。综合考虑气候变化对十堰市影响及问题、气候适应型城市建设相关工作基础和能力水平、试点总体目标和内容、保障措施和能力建设,方案在充分评估当前和未来气候变化对十堰影响的基础上,针对其面临的主要气候风险,提出趋利避害适应气候变化的总体目标、行动内容和保障措施,探索中西部结合地气候适应型城市的有效做法,全面提升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核心水源区和石漠化综合治理区适应气候变化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