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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3.2017  10:33

  近日,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强人工影响天气工作的通知》,对各旗县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部门做好人工影响天气工作提出四点要求: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二是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安保能力。三是加强岗位培训,落实从业人员待遇。四是进一步完善“五统一”的工作运行机制。为加强内蒙古自治区成立70周年安保工作,进一步提高全市人影管理水平及科学作业能力奠定了坚实基础。(李朝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