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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06.2017 01:30
本文来源: 气象
5月31日,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人工影响天气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通知从总体要求、监督管理、保障能力建设、确责任分工、完善“五统一”的工作运行机制等方面做出详细规定。
《通知》要求:一是要切实加强监督管理,加强空域和作业安全监管,强化人影弹药存储,强化人影装备和弹药运输,加强人影安全联合督导检查。二是要加强保障能力建设,2017年完成全市43个人工影响天气标准化作业点建设的50%,2018年全部完成标准化建设任务;要加快人影科学作业能力建设,加强岗位培训、落实从业人员待遇。三是要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政府是本级人影工作的第一责任主体,要成立相应的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安全生产应急预案,负责人影作业的管理、作业点基础设施建设及组织作业计划实施;公安、安监、气象主管部门进一步明确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四是要进一步完善“五统一”的工作运行机制,气象防灾减灾经费要列入市、旗县区财政预算。区域自动站等基础设施建设与改造费用,炮手工资、保险费由市、旗县区财政直接拨付至相关部门与乡镇政府。(云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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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06.2017 01: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