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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06.2017 17:22
本文来源: 气象
中国气象报记者张晓晨报道 6月26日,浙江省教育厅、气象局联合下发《关于建立应对极端天气应急联动机制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根据浙江气象灾害特点和教育实际进一步细化了极端天气停课实施细则,明确了极端天气下学校的停课实施安排和应对措施。
《意见》规定,在台风、暴雨、暴雪、道路结冰、霾、雷电、冰雹、高温等极端天气下,各级教育、气象部门一是要按照当地政府颁布的应对极端天气停课办法或意见,明确极端天气下学校停(复)课标准、停课时间、范围及学校相关安排。市、县(市、区)气象台在发布气象灾害预警信号时,要及时通报同级教育部门。二是要充分利用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系统、校讯通等渠道及公共媒体等其他社会资源发布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和学校停课或其他应对安排的信息,要提示学生和家长密切留意气象灾害预警信号的发布和维持情况。三是要共同指导推进学校气象灾害应急准备认证,加强学校气象防灾减灾培训宣教,特别是应对极端天气停课安排、气象灾害预警信号、气象灾害防御等社会科普宣教,增强学校教职工、学生等人员的气象防灾、避灾、救灾的意识和能力。四是要加强沟通合作,双方建立日常信息共享机制和年度联席会议制度,定期互通气象灾害、气象灾情、学校停课等信息。
《意见》的出台进一步提升了学生等重点人群科学应对极端天气的能力水平,推动构建高效规范的气象灾害应急响应体系,将有效避免和减轻气象灾害引发的生命和财产损失。
本文来源: 气象
28.06.2017 1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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