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气象报通讯员刘庆忠报道 根据湖北省防汛抗旱指挥部命令,7月1日20时,湖北省气象局将防汛四级应急响应提升为三级。
根据上述情况,省局办公室、减灾处、观测处、预报处、计财处,省人影办,武汉中心气象台、中国气象局武汉暴雨研究所、华中区域数值预报中心、武汉区域气候中心、省气象信息与技术保障中心、省公众气象服务中心、省气象服务中心、省气象资讯服务中心、湖北分院、省局机关服务中心立即进入防汛三级应急响应状态。各市(州)气象局,省直管市(区)气象局根据当地防汛应急指令保持或调整至相应的应急响应级别。
命令要求,各单位要按照职责做好暴雨等灾害性天气的监测预报预警,对影响汛情的天气形势做出分析和预测,积极主动提供滚动气象信息。要强化值班值守,有重大情况随时报告省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