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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1.2018  20:12

  近日,锡盟委、行署下发《中共锡盟委、锡盟行署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文件明确要求,要落实雷电灾害防御责任,进一步强化重点行业领域的防雷安全监管工作,将防雷安全纳入安全生产责任制。同时要求,盟、旗两级政府要把安全生产监管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保证安全生产监管工作依法正常进行。这是继盟行署转发有关优化防雷体制改革并提出具体要求文件之后,再次明确规范防雷监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