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支付将受限:不能愉快地网购了?

03.08.2015  12:24

  未来,支付宝、理财通、微信支付等网络支付机构,个人“消费”每天限额5000元,年累计应不超过20万元。个人客户仅拥有消费类支付账户的,其所有支付账户的余额付款交易年累计应不超过10万元,超出限额的付款交易应通过客户的银行账户办理。

  昨晚,央行发布《非银行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稿显示,支付机构单个客户所有支付账户单日累计金额不能超过5000元,年累计应不超过20万元。这也意味着,普通用户未来通过网络支付账户在网上进行消费时,将受到金额限制。

  意见稿明确,支付机构应根据支付指令验证方式的安全级别,对个人客户使用支付账户余额付款的交易进行限额管理。支付机构采用包括数字证书或电子签名在内的两类(含)以上要素进行验证的交易,单日累计限额由支付机构与客户通过协议自主约定。

  而支付机构采用不足两类要素进行验证的交易,单个客户所有支付账户单日累计金额应不超过1000元,且支付机构应当承诺无条件全额承担此类交易的风险损失赔付责任。

   【限制】

  互联网第三方支付每日最多5000元

  意见稿明确,支付机构采用不包括数字证书、电子签名在内的两类(含)以上要素进行验证的交易,单个客户所有支付账户单日累计金额应不超过5000元(不包括支付账户向客户本人同名银行账户转账)。

  意见稿也对用户通过网络支付的年度消费金额做出了限制。意见稿规定,个人客户拥有综合类支付账户的,其所有支付账户的余额付款交易年累计应不超过20万元。

  个人客户仅拥有消费类支付账户的,其所有支付账户的余额付款交易年累计应不超过10万元。超出限额的付款交易应通过客户的银行账户办理。

  此次的征求意见稿,将支付账户分为综合账户、消费账户两种类型。

  综合账户可以用于消费、转账以及购买投资理财产品或服务。消费账户仅可以用于消费以及转账至自己的同名银行账户。

  其中,综合账户需要面对面核验身份,或者用至少5种方式进行交叉验证身份;消费账户需要至少3种方式进行交叉验证。

   【范围】

  网络转账互联网金融业务都受限制

  意见稿第17条规定,支付机构为客户办理银行账户向支付账户转账的,转出账户应仅限于支付账户客户本人同名银行借记账户;办理支付账户向银行借记账户转账的,转入账户应仅限于客户预先指定的一个本人同名银行借记账户。

  也就是说,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只能转账给自己的同名账户,不能转账到别人的银行卡。

  此外,对于单笔超过5万元的转账业务,需要单位客户注明付款用途和事由,并提供付款依据或者相关证明文件,单位支付账户向同名单位银行结算账户转账的除外。

  意见稿也对第三方支付从事互联网金融理财业务做出了限制。意见稿规定,支付机构不得为金融机构,以及从事信贷、融资、理财、担保、货币兑换等金融业务的其他机构开立支付账户。

  这也意味着,包括支付宝、财付通这样的第三方支付,将无法从事互联网金融业务。

   【说明】

  并不是“网购限额5000

  7月31日,央行发布《非银行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对账户进行分类管理,对网络支付账户提出1000元、5000元的限额要求。有消费者就此认为“网络支付最高只能5000元”,央行昨天对此回应称系误读,该规定仅规范个人客户使用支付账户“余额”付款的交易,客户使用银行账户付款的交易则不受该限制,不受限的还包括“商业银行网关支付”、“银行卡快捷支付”等模式。

  超限额从银行卡账户扣除

  央行人士举例称,如果消费者在支付宝上买一台价值6000元的手机,碰巧他的支付宝账户有6000元,但根据规定,其单日消费限额只有5000元,怎么办?其实完全不用担心这个问题,扣款会优先从消费者的支付宝账户扣除5000元,剩下的1000元部分会自动从消费者之前绑定的银行卡账户中扣除。

  央行的调查数据显示,2014年61.3%的个人客户使用支付账户余额进行消费、转账、购买投资理财产品等全年累计付款金额不超过1000元,80.12%的个人客户不超过5000元,98.5%的个人客户不超过20万元;72.31%的个人客户支付账户余额仅用于购物消费全年累计付款金额不超过1000元,92%的个人客户不超过5000元,99.72%的个人客户不超过10万元。

   招财宝余额宝或不受影响

  在央行征求意见稿中第18条规定,支付机构不得为金融机构,以及从事信贷、融资、理财、担保、货币兑换等金融业务的其他机构开立支付账户。现在余额宝、招财宝是不是就不能做了?

  对此,一位央行人士对记者表示,这一条规定不影响支付机构为他们归集资金,支付机构可按与合作机构的约定,央行对支付公司资金归集的功能是认同的,只要没有清算,通过内部台账记录,扮演资金通道就没有多大问题。比如余额宝、招财宝之类的可能就不会受到影响。

  对于新规,第三方支付机构普遍反应是门槛过高、史上“最严”,认为限额将极大影响消费者网购,影响内需。“没有数字证书和电子验证的,单日累计限额5000元,不足两类要素进行验证的,单日累计限额1000元。数字证书和电子签名是适应PC时代的验证方式,但在移动支付成为主力的今天,很难运用到手机上。”一位第三方支付机构人士称。

   限额管理满足绝大部分客户需求

  央行相关负责人表示,根据对国内典型代表性支付机构2014年网络支付业务数据的分析,2014年,61.3%的个人客户使用支付账户余额进行消费、转账、购买投资理财产品等(即《办法》规定的综合类支付账户)全年累计付款金额不超过1000元,80.12%的个人客户不超过5000元,98.5%的个人客户不超过20万元;72.31%的个人客户支付账户余额仅用于购物消费(即《办法》规定的消费类支付账户)全年累计付款金额不超过1000元,92%的个人客户不超过5000元,99.72%的个人客户不超过10万元。

  因此,《办法》对综合类支付账户、消费类支付账户分别规定的年累计20万元、10万元限额,对不同安全级别的支付指令验证方式分别设置的单日付款不超过5000元、1000元的限额,超出上述年度和单日付款限额的客户,可以通过支付机构提供的跳转银行网关或快捷支付方式,用自己的银行卡(银行账户)完成对外付款,且无额度限制,能够满足绝大部分个人客户的付款需求,基本不对客户支付体验造成影响,且有效兼顾了安全与效率。

  上述限额数据的确定,既参考了国内典型代表支付机构的业务分析数据,也考虑了尊重现实需求与未来支付业务的规范发展,防范支付机构客户备付金规模过度膨胀引发资金风险。当然,《办法》目前正在向公众征求意见阶段,限额管理是综合考虑支付效率与便捷以及反洗钱和客户资金安全等因素而提出的。人民银行将认真评估社会各界意见,按照“鼓励创新,防范风险,趋利避害,健康发展”的总体要求,制定适度的监管措施,促进支付服务市场规范发展。

   【分析】

  至少3种方式交叉验证“你就是你

  一位第三方支付机构的分析人士认为,这样高门槛的验证方式,将把绝大部分的用户“挡在门外”。相当于要开支付账户,要么去实体网点面对面开户,要么找到5家或3家以上的权威机构进行交叉验证,包括公安网验证、银行卡验证、学历验证等等,来证明“你就是你”。

  这对三四线城市、农村的用户,和那些没有上过大学、受过高等教育的用户,将造成非常大的影响。

  “此外,现在绝大部分的网络购物、消费都是通过手机进行,现在手机上基本没有数字证书或电子签名。”该分析人士表示,通过密码和短信验证码进行验证的交易,单日最高只有5000元,这对网购体验带来影响,比如买个苹果手机、家电家具、奢侈品等,就会受到影响。

  另外,像微信支付这样,只有一个密码验证方式的,单日累计金额更是被限制在1000元以内。

  (据新华社、《新京报》《法制晚报》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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