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履职故事】郑锦春委员:为新时代法治建设添砖加瓦
1月4日一大早,郑锦春就通过网程视频系统,了解全区各地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工作进展情况,现场进行一对一培训指导。
郑锦春是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是长期奋战在司法实践一线的法律工作者。近3年政府法制工作、11年执业律师生涯和13年的检察工作经历,让他一直在法律实践的最前沿感知着法治建设的脉搏。而能将一己之力融入到法治中国的建设当中,正是他的追求和夙愿。
5年前,第一次当选全国政协委员,深感责任重大的他承诺:一定要无愧于这个角色!5年后,再次当选,他激动地说:“这是党对我最大的信任和鼓励。我必须履行好双重职责,为维护公平正义倾尽所能。”
防范冤假错案、完善检察监督体系、优化非公经济的法治环境、完善惩防监督体系……5年来,郑锦春围绕上述议题深入调研,积极建言,提交提案、建议和发言稿20多个。
让郑锦春颇为欣慰和自豪的是,在2014年的全国两会上,他提交了建立行政执法检察监督试点的提案,同年5月在全国政协“依法行政,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专题协商座谈会上,作了“开展公益诉讼试点”的专题发言。同年10月全国人大常委会作出开展公益诉讼试点决定,内蒙古成为全国唯一少数民族试点省区。
“看到提起公益诉讼的提案内容与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相关内容高度一致时,我非常激动。提出同类提案的委员应该不只是我一个人,但个人的提案方向与国家全面依法治国进程高度一致,感到非常欣慰。”回忆起当年履职工作,郑锦春难掩兴奋。
作为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分管公益诉讼试点工作的院领导,郑锦春认真落实院党组部署,带领全区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试点探索取得良好成效,全国人大代表视察团专门视察调研,最高人民检察院委托第三方对内蒙古公益诉讼试点进行评估,都给予高度评价,为公益诉讼立法在全国全面推开提供了案例样本。
全国两会召开在即,郑锦春表示,他将不辱使命,继续聚焦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把专业所长转化为履职力量,持续推动法治政府、法治国家建设。为了充分履职,他马不停蹄地投入到了公益诉讼开展情况等方面的调研中。此次两会,他准备了规范公益诉讼工作、强化诉讼监督预防冤错案件、完善监察机关与检察机关的衔接机制建设等方面的提案。
“我将把基层百姓的声音带到北京,为推进法治建设尽绵薄之力。”郑锦春信心满怀。(记者 郭俊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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