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源贫困”亟待扶贫创新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实现了人类历史上最快速度的大规模减贫,成为世界上最早实现联合国千年发展目标中贫困人口减半的发展中国家。然而,我们目前仍然面临着十分艰巨的扶贫开发任务。从能源角度看,全国仍有20多万人用不上电。在一些集中连片特困地区,虽然基本上不存在用不上电的问题,但用不起电的问题普遍存在。如何让这些地区摆脱“能源贫困”的局面,是扶贫开发工作中需要考虑的。
广大中国农村地区曾经由于能源贫困问题,不得不高度依赖传统生物质燃料,如秸秆、柴薪、动物粪便等烧水做饭。目前,这一现象在广大偏远山区仍然存在。因此,推行“新能源扶贫”是一件亟待进行的工作,即通过推广光伏发电、太阳能设备、秸秆发电等新能源,让贫困家庭用得起、用得上现代能源服务,解决他们的生活和生产用电问题。不久前,国家能源局公布了《关于转发光伏扶贫试点实施方案编制大纲的函》,就是为“新能源扶贫”提供参考依据的一个例子。
能源贫困会引发一系列问题。由于用不起电力等现代能源,不少贫困农户不愁锅上愁锅下,为铲挖柴草、拾取畜粪耗费相当数量的劳力,家庭主要劳动力尤其是女性,因此减少了从事非农业劳动增加家庭收入的机会。贫困家庭为了省钱平常尽量少开灯、少用电,家用电器主要当摆设,严重制约其生活水平的提高。在农村偏远地区,由于电压不太稳定,贫困户家中的电灯功率较低、灯光昏暗,对在学学生的视力影响较大。由于电压不足,农户的农业机械带不起来,也严重影响了农业生产和农民脱贫致富。而传统生物质能燃烧释放的烟雾,不仅容易诱发呼吸类疾病,还导致了空气污染问题。
有鉴于此,扶贫开发工作中应积极探索新能源扶贫模式。比如,安徽省合肥市选择无劳力、无资源、无稳定收入来源的农村“三无”贫困户,为他们免费建设3千瓦家庭式分布发电站,项目产权和发电收益全部归贫困户所有。还有一些地方从光伏产能过剩、企业压力大的实际出发,结合新农村建设,开展“光伏下乡”“光伏扶贫”,等等。尤其是京津冀蒙等地区,由于农户焚烧秸秆、用煤取暖等问题严重影响周边地区空气质量,是PM2.5的重要来源之一,更需要尽快开展新能源扶贫试点,大力推广家庭光伏发电、太阳能设备、秸秆发电等新能源服务。
为了推动新能源扶贫工作,国家应尽快出台相应的配套政策。例如,针对村、户和农村产业等的新能源技术供给问题,可以由企业结合地方政府和农户需求进行规划和设计;在财政补贴方式上,针对不同类型的新能源扶贫项目,需要细化财政补贴、分担、贴息等方式,以调动企业和农民积极性并实现可持续。此外,还应合理确定新能源的价格机制,如光伏发电如何定价,如何售电等。
以前,农民在畅想美好生活时,经常说的一句话是“楼上楼下,电灯电话”。对于那些身处偏远地区的贫困人群来说,他们或许未感受过外面的电气化世界,为他们摘掉贫困帽子,是国家义不容辞的责任。相信随着科技的成熟,让贫困地区农户享受到清洁能源服务,过上现代化生活,并不遥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