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自治区检察院专项工作情况报告
近日,自治区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专门听取了自治区检察院关于加强侦查监督、维护司法公正工作情况的报告并进行了专题询问。
7月19日,受自治区检察院检察长马永胜委托,自治区检察院常务副检察长李茂林代表自治区检察院在会议上作了关于加强侦查监督、维护司法公正工作情况的报告。全面报告了2014年以来全区检察机关侦查监督工作在依法打击犯罪、维护社会稳定、提升监督质效、完善工作机制等方面所取得的成效。特别是在侦查监督工作法治化、现代化的背景下,全区检察机关不断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在提高监督能力水平、改进监督方式方法上下功夫,两项监督工作有新突破、新创新、新发展。
7月20日,常委会组成人员及列席会议人员对报告进行分组审议。自治区检察院副检察长简小文、郑锦春和杨卫平分别在各自小组参加审议。审议人员对报告予以充分肯定的同时,也围绕现实中存在的问题,从如何更好地细化措施、完善机制、提升监督水平、增强监督实效、提高队伍能力水平等方面积极建言。
7月21日,自治区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召开联组会议就全区侦查监督工作情况进行了专题询问,自治区检察院检察长马永胜,常务副检察长李茂林,副检察长简小文、郑锦春、杨卫平、云晓接受了询问。常委会组成人员及列席人员就检察机关近几年加强侦查监督工作的主要措施和成效、侦查监督工作如何适应司法体制改革新形势新要求和对公安派出所刑事侦查活动进行监督机制做了哪些探索等方面询问了九个问题,马永胜及各位副检察长进行了客观全面的回答。
马永胜在最后表态发言中表示,自治区检察机关将认真落实检察机关向人大及其常委会和有关专门委员会报告工作制度,强化监督者更要主动接受监督的意识,加强和改进与人大代表的联络工作,深入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全力维护执法公正和法律权威。同时以此次专题报告和询问为契机,更加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坚决执行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积极配合人大及其常委会开展各项监督工作,不断提高侦查监督工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