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政府办公厅联合印发!
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政府办公厅联合印发了《内蒙古国家大数据综合试验区改革实施方案》,提出以加强基础设施统筹、打破数据资源壁垒、发掘数据资源价值为主攻方向,统筹推进政务信息平台和数据中心整合利用,深化大数据在各行业的融合发展和创新应用,推动大数据关键技术研发和产业发展,擦亮内蒙古自治区“中国数谷”的对外名片。
自2016年10月获批建设国家大数据综合试验区以来,我区依托得天独厚的基础和优势,大力实施大数据战略,将大数据、云计算产业作为培养新兴产业的主攻方向和地方经济转型的新引擎,提出“构建数字产业生态”的发展思路。目前,我区已经成为国家电子政务云数据中心的北方节点,三大电信运营商、华为、阿里、苹果等行业巨头纷纷在我区建设数据中心。仅仅依靠气候条件和电价洼地吸引产业不是长久之计,掌握核心技术和培训专业人才方是发展之道,自治区党委、政府抢抓机遇、精心谋划,高度重视大数据发展,制定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为高质量建设国家大数据综合试验区营造良好的政策环境。
《实施方案》结合自治区实际,提出了一系列新目标、新要求、新举措。强调要着力破解制约大数据创新发展的突出矛盾和问题,确保改革积极稳妥有序推进,推动创新成果同产业对接、创新项目同现实生产力对接、研发人员创新劳动同其利益收入对接,坚守国家安全底线,为扎实推动国家大数据综合试验区改革提供基本遵循。统筹推进新一代信息基础设施建设,要整合分散政务数据中心,构建数据中心新体系,开展绿色数据中心试点,加快建设新一代信息通信基础设施。深化大数据在各领域的创新应用,建设完善基础信息资源库,大力推进党建、社会治理、公共服务、产业发展、创新创业等领域大数据创新应用。建立大数据技术产品创新体系,建立健全大数据产业公共服务支撑体系,完善大数据产业生态。此外,还明确了改革的时间表、路线图。综合试验区改革工作是一项整体性、系统性、协同性工程,为更好使各项改革任务落地落实,对照改革重点任务制定了《内蒙古国家大数据综合试验区改革重点任务台账》,提出了38项重点改革事项,明确了完成时限、牵头单位和配合单位。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