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届自治区党委第一轮巡视全部进驻

24.05.2017  17:56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党委统一部署,截至5月21日,十届自治区党委第一轮巡视已全部进驻。

  各巡视组组长在动员会上强调,自治区党委巡视组将坚决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考察内蒙古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引,以“四个意识”为政治标杆,以“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新发展理念为政治标尺,深入了解党的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在尊崇党章、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和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自治区党委重大决策部署等方面情况,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执行党的纪律、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自治区28条配套规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以及选人用人情况,发现并推动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督促被巡视党组织领导干部切实承担起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其中,针对重大项目专项巡视工作,各巡视组组长强调,将紧密结合项目属性,坚持用政治标准衡量项目主体,透过现象看本质,着力发现项目实施背后不严、不实、不力等问题,剖析党组织落实主体责任情况,促进项目健康实施,营造风清气正的干事创业环境。

  自治区党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和巡视办负责同志指出,各盟市、旗县(市、区)党委要以巡视为契机,认真学习领会政治巡视内涵,切实把中央精神和自治区党委的工作部署落实到位。在政治高度上突出党的领导,在政治要求上抓住党的建设,在政治定位上聚焦全面从严治党,强化管党治党的政治担当,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被巡视党组织要切实增强自觉接受监督的政治意识,充分信任、坚决支持、积极配合自治区党委巡视组开展工作,共同完成好这次巡视任务。

  24个被巡视盟市、旗县(市、区)主要负责人表示,要站在旗帜鲜明讲政治的高度,全力支持配合自治区党委巡视组开展工作,自觉主动接受监督,实事求是反映问题,对巡视组指出的问题虚心接受、不遮不掩,坚决立行立改。要以巡视为动力,进一步加强党的建设,统筹推进全面工作,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庆祝自治区成立70周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