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政策法制工作会议在赤峰召开

28.05.2015  11:19

  5月22日,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政策法制工作会议在赤峰市召开。农牧业厅副厅长王国林、法规处处长郝福楼、厅属执法单位负责人及各盟市农牧业局分管领导等参加了会议。

  郝福楼处长传达了全国农业政策法制工作会议精神,会议要求,各级农牧业部门要将执法办案率作为衡量综合执法机构业绩的基本标准纳入工作考评,坚决杜绝有案不办、罪案不移、以罚代管、以罚代刑现象的存在。七盟市旗县代表交流了农牧业政策法规工作经验,王国林做了重要讲话。

  王国林副厅长强调,2014年自治区制定了《关于引导农村牧区土地、草原经营权有序流转发展农牧业适度规模经营的实施意见》、《促进农牧民合作社持续规范发展的意见》、《深化农村牧区改革 建立完善龙头企业与农牧民利益联结机制的意见》和《加快培育领军企业推进产业集群发展 提升农牧业产业化经营水平的意见》4个意见;制定了建立健全农牧业信息服务体系、科技支撑体系、灾害防御体系、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等4个方案;制定了“三资”管理、草原生态保护监测评估2个制度。上述文件均以自治区党委或政府的名义印发,各盟市要在今后的农牧业工作中认真贯彻落实,要在制定“十三五”农牧业发展规划上有所体现,确保政策落地生根。做好新时期农牧业政策法制工作意义重大。各盟市要认真抓好土地确权登记办证试点、草原确权承包试点和基本草原划定三项重点工作,确保如期完成,共同推进全区农牧业政策法制工作取得更大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