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召开
原标题:自治区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召开
王君主持会议并颁发任命书决定任命符太增为自治区副主席
1月16日,自治区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在呼和浩特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将提请自治区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决定的有关事项等。
自治区党委书记、人大常委会主任王君主持会议。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呼尔查、邢云、赵忠、杭桂林、吴团英、李荣禧,秘书长鲍常青及常委会委员出席会议。自治区副主席常军政、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院长胡毅峰、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马永胜列席会议。
《包头市气象灾害防御条例》已经包头市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报请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包头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伯群作了说明。会议表决通过了《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包头市气象灾害防御条例>的决议》。
会议原则通过了《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稿)》。组成人员对报告稿总体表示赞成,认为报告稿总结工作实事求是、重点突出,反映了一年来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工作的重点和亮点,对今年工作的部署,目标明确、措施可行、符合实际,同意提请自治区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审议。
会议原则通过了《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15年工作要点(稿)》,表决通过了自治区十二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自治区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列席人员名单,自治区十二届人大两个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补充名单。
会议表决通过了自治区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议程、日程、主席团和秘书长名单、主席团常务主席名单、执行主席分组名单、副秘书长名单、代表提出议案截止时间的决定和表决议案办法等各项草案。
受自治区主席巴特尔委托,自治区副主席常军政作了关于提请任免人员的说明。会议决定任命符太增为自治区副主席、包满达为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
王君为符太增等新任命的同志颁发了任命书。
新任自治区副主席符太增作了就职发言。
王君指出,本次会议书面印发了三个人大盟工委的述职报告,之前常委会主任会议首次听取了自治区人大常委会盟工作委员会工作述职,这是加强对人大盟工委工作指导的有益尝试。下一步,还要总结经验、完善机制,试行人大盟工委向常委会述职工作。
王君表示,即将召开的自治区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是在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的新形势下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我们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对形势的分析判断上来,统一到自治区党委的决策部署上来,团结和动员全区各族人民,凝聚共识、开拓进取、攻坚克难,把自治区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开成民主、团结、求实、奋进的大会,为建设现代化内蒙古、打造祖国北部边疆亮丽风景线作出新贡献。(记者 刘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