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十二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二十七次会议
11月1日,内蒙古自治区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在呼和浩特召开。审议并表决通过了人事任免事项。
常委会组成人员53人出席会议,出席人数符合法定人数。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呼尔查主持会议,副主任杜梓、杭桂林、吴团英、廉素,秘书长孙惠民出席会议。自治区党委副书记、自治区主席布小林,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院长胡毅峰,自治区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委员,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和工作机构负责人,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有关负责人列席会议。
在通过自治区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议程后,会议分别听取了自治区党委副书记、自治区主席布小林和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杜梓作的关于提请任免人员情况的说明。
会议决定任命张建民为自治区副主席,任命施文学为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办公厅主任,任命张磊为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厅长。会议为新任命人员颁发了任命书。
新任自治区副主席张建民作了表态讲话。
会议指出,随着全面依法治国进程的推进,各级人大常委会承担的任务越来越重,根据工作需要加开常委会会议、研究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将成为常态,成为依法及时有效履行职责的重要方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要进一步适应新形势、新任务和新要求,切实增强责任意识和担当精神,依法发挥好应有的职能作用。
会议强调,深入学习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区各级人大的重要政治任务。自治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和机关各级党组织、全体党员干部要按照中央和自治区党委的部署,迅速掀起学习宣传热潮,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作出的新部署新要求,切实抓好《党内政治生活准则》《党内监督条例》的贯彻实施。要进一步增强做好新形势下人大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在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重大决策部署上凝神聚焦发力,依法行使职权、积极开展工作,以优异成绩迎接自治区第十次党代会的召开。
会后,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举行了宪法宣誓仪式,张建民、施文学、张磊集体向宪法庄严宣誓。(肖振英)
张建民同志简历
张建民,男,汉族,1964年9月生,河北滦县人,1995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5年7月参加工作。研究生学历,经济学博士学位,教授级高级工程师。
现任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常委,自治区副主席、政府党组副书记,内蒙古行政学院院长。
1981. 09——1985. 07太原工业大学工民建专业学习
1985. 07——1987. 09太原工业大学建筑结构研究所助教
1987. 09——1990. 06太原工业大学结构工程专业硕士研究生
1990. 06——1993. 04煤炭工业部太原煤矿设计研究院土建处工程师、室主任/pp 1993. 04——1995. 01煤炭工业部太原设计研究院建筑所副所长/pp 1995. 01——1997. 07煤炭工业部太原设计研究院建筑所所长/pp 1997. 07——1997. 12煤炭工业部太原设计研究院院长助理/pp 1997. 12——2000. 09煤炭工业部太原设计研究院副院长、党委委员(其中2000年5月——9月主持全面工作)/pp 2000.09——2003.04煤炭工业部太原设计研究院副院长、党委副书记(其间2002.03——2002.07中央党校进修班学习)/pp 2003.04——2006.11山西省建设厅厅长、党组书记/pp 2006.11——2008.01山西省政府秘书长、省政府党组成员、省政府办公厅党组书记/pp 2008.01——2008.09山西省副省长、省政府党组成员/pp 2008.09——2010.03山西省副省长级干部/pp 2010.03——2015.04青海省副省长、省政府党组成员/pp (2004.07——2012.06吉林大学东北亚研究院世界经济专业在职学习,获经济学博士学位)/pp 2015.04——2016.10青海省委常委、副省长、省政府党组成员/pp 2016.10——2016.11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常委/pp 2016.11——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常委,自治区副主席、政府党组副书记,内蒙古行政学院院长/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