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公示“权责”清单
27.11.2015 12:31
本文来源: 发改委
此次公示的“权责清单”由原来的39项调整为33项。下一阶段,将在充分征求社会意见的基础上,对“权责清单”,以及正在编制的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图和服务指南做进一步的修改完善,使清单更加合法合理、科学规范,真正实现“法无授权不可为”和“法定职责必须为”,助推法治型、服务型、廉洁型政府建设。
本文来源: 发改委
27.11.2015 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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