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发改委将于近日重新修订《内蒙古自治区定价目录》
07.07.2017 20:34
本文来源: 政府
为推动价格改革向纵深发展,加快完善主要由市场决定价格机制,2017年7月6日下午,自治区发改委召开各相关部门,就2015版《内蒙古自治区定价目录》的重新修订广泛征求各部门意见。
参会单位有财政、教育、交通、民政、住建、环保、卫生、文化等自治区政府部门,以及燃气、电力、供排水、民航等企业,会上各单位就各自业务 范畴内收费项目的修订内容进行了深入的讨论,自治区发改委相关处室同志对与会单位的相关收费问题进行了答疑与解释。
此次目录的修订,涉及电力、燃气、供排水、教育、交通、文化、殡葬、环保等部门以及重要专业服务等定价项目,修订后的《自治区定价目录》将有更多的定价项目下放到市及旗县一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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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7.2017 20: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