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召开全区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培训会议

13.08.2015  18:16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以下简称《水十条》),准确理解、掌握水污染防治的内容和要求,制定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和分年度实施计划,切实推进全区水污染防治工作,8月11日,自治区水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召开全区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培训会议,对自治区相关部门、各工业园区、各盟市环保局240余名业务人员进行集中培训。

      自治区环保厅总工程师王龙出席开班仪式并讲话。

      会议指出,近年来,自治区党委、政府把改善水环境质量作为重大民生工程,采取有效措施全力推进水污染防治工作,取得一定成效。此次全区水污染防治工作培训会议既是对《水十条》的一次集中强化培训,也是全区水污染防治工作的一次动员和部署。

      会议强调,要切实增强做好水污染防治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高度重视水污染防治工作,抓住突出问题,采取有力举措,坚决打好水污染防治的攻坚战和持久战;要加强组织推动,细化目标任务、坚持统筹兼顾,实施系统治理、严格执法监管,打击违法排污,全面做好水污染防治重点工作。要通过业务培训,切实理解并掌握《水十条》的相关要求,在工作中能够运用培训所学,科学规划本地区的水环境治理体系,扎实推进水污染防治工作,为全区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做出应有贡献。

      会议要求,地方人民政府要落实主体责任,建立部门协作机制,落实排污单位主体责任,努力形成政府统领、企业施治、市场驱动、公众参与的水污染防治工作新机制;必须坚持系统思维,统筹节水与治水、地表水与地下水、优质水与劣质水的关系,突出抓好重点污染物、重点行业和重点区域,全方位推进水污染防治、水资源管理和水生态保护;要加大对偷排偷放等违法行为的执法力度,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完善环境监督执法机制,强化环保、公安、监察等部门协作,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配合机制,推动环境守法成为新常态。

      此次培训特邀请专家就《水十条》“重点流域、饮用水、地下水保护总体思路”、“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编制技术指南”、“黑臭水体治理总体思路”、“水体达标方案编制技术指南”进行了专题讲授,自治区环保厅污染防治处就自治区水污染防治实施意见、自治区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编制思路作了介绍并进行了座谈。

        自治区水污染防治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牵头业务处室工作人员、自治区环保厅相关处室主要负责人、各盟市环保局分管局长和负责水污染防治工作人员、各旗、县、区、市环保局负责水污染防治工作人员、自治区级及以上重点工业园区环保局负责水污染防治工作人员参加此次培训。

 

自治区召开全区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培训会议

自治区环保厅总工程师王龙在开班仪式上讲话

自治区环保厅污防处处长张刚主持开班仪式

 

呼和浩特市加强危险废物管理检查力度
按照《自治区2018年度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督查考核环保局厅
市环保局全面加强建设项目监督管理和清理整顿工作
       按照《环境保护部关于强化建设项目环境环保局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