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自治区国资委第十期企业中青年干部高级研修班的通知

20.11.2014  20:35

关于举办自治区国资委第十期

企业中青年干部高级研修班的通知

 

内国资企干字〔2014〕268号

 

各出资监管企业:

  为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提出的“8337”发展思路,进一步提高国企经营管理人员的综合素质和经营管理水平,开阔企业经营管理人员视野,转变思维方式和经营理念,调整策略,捕捉机遇,谋求企业的可持续健康发展,结合自治区国资委  “百名优秀企业经营管理人才计划”的实施,我委与浙江大学联合举办自治区国资委第十期企业中青年干部高级研修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培训对象

各出资监管企业现任领导班子成员,领导班子副职后备干部,所属重要部门、二级重点单位的党政负责人及2012年以来新提任的中层领导干部(以上人员特指近两年来未参加国资委组织培训人员)。年龄原则要求在45岁左右。

二、培训形式和内容

1、培训形式

以专家教授讲授为主,辅以交流互动、座谈讨论等形式。

2、培训内容

依托浙江大学的优良教学资源,坚持实用性和创新性相结合,提高学员的综合能力。本次课程设置经国资委领导精心挑选,主要课程为宏观经济变动下的企业决策、如何突破企业发展瓶颈、企业投融资战略与策略、企业法律风险防范、国学智慧等。

三、培训时间和地点

培训时间:2014年12月9日至12月19日

                         12月8日报到

        报到及住宿地点:杭州市凯旋路268号浙江大学华家池校区内干部培训接待中心(华凯酒店)

培训地点:浙江大学华家池校区教学楼

浙江大学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殷老师 0571-86971893、13967159841

四、培训费用

培训费约为4500元/人(包括培训费、讲义资料费、证书费、教学管理费等)。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五、其它事项

(一)请各企业主要领导和组织部门按名额分配表认真筛选参训人员,并于11月20前将回执报自治区国资企业领导人员管理处(含电子版),自治区国资委将从中优选人员参训。

联系人:张静

电    话:0471-6945942、6610257(传真)

邮    箱:[email protected]

(二)参加学习的人员要安排好工作,学习期间无特殊理由,不得请假。

(三)培训结束后,每人写一篇心得体会。

附件:1、培训名额分配表

    2、第十期企业中青年干部高级研修班报名回执

   

              2014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