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文]自治区地方志办公室赴通辽市开展调研督查工作
2016年5月20日,自治区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副主任、自治区地方志办公室主任胡满达一行赴通辽市,督查调研《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地方志事业发展实施方案(2016年—2020年)的通知》(内政办发[2015]141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区地方志系统有关工作的通知》(内志办发[2015]17号)贯彻落实情况。通辽市市委常委、副市长高忱,市政府副秘书长于德泉、市委党史地方志办公室主任程志峰参加调研督查会议。会议由自治区地方志办公室常务副主任查干浪涛主持。
会上,通辽市党史地方志办公室主任程志峰结合 “一纳入,八到位”要求的落实情况,从加快二轮修志、推动地方志信息化建设与方志馆建设、推进蒙古文志书翻译出版、推动中国名镇志(名村志)文化工程以及提高地方志资源开发利用水平等方面汇报了通辽市近年来地方志工作开展情况。针对通辽市所属8个旗县(市区)地方志机构地方志、党史、档案“三合一”或地方志、党史“二合一”情况,分析研究了存在的问题。市委常委、副市长高忱作了表态发言,要求通辽市要按照自治区的部署,贯彻好《内蒙古自治区地方志事业发展实施方案(2016年—2020年)》,进一步提高认识,确保史志工作落到实处。通辽市委、政府将会在经费保障、队伍建设、方志馆建设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
自治区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副主任、自治区地方志办公室主任胡满达听取汇报后作了讲话。他首先对通辽市贯彻落实实施方案的情况给予充分肯定,认为通辽市地方志事业发展形势喜人,同时也存在一些问题。他指出,通辽市在全区较早制定出台《通辽市党史地方志事业发展实施方案(2016年—2020年)》、将首轮和二轮蒙古文志书出版工作纳入通辽市“十三五”规划、启动中国名镇志(名村志)文化工程等工作走在了全区前列。他强调,全区的地方志工作要围绕一个中心(“一纳入、八到位”)、两个重点(信息化建设、方志馆建设)、三个全面(全面完成全区二轮修志规划任务,全面实现三级综合年鉴全覆盖,全面完成蒙古文志书翻译出版工作)、四个基础(依法治志、队伍建设、理论研究、质量评估)、三个特色(旧志整理、中国名镇志编修、资料建设)做好下一步规划和部署,为全区地方志事业科学发展奠定基础。
自治区地方志办公室常务副主任查干浪涛作会议总结,要求通辽市地方志工作机构要认真领会胡满达主任的讲话精神,贯彻落实好相关要求,在今后的工作中努力创新、开拓进取,推动全区地方志工作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