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纪恒:以自治区成立70周年为新起点 不断谱写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新篇章

27.09.2017  08:25

   李纪恒在自治区第九次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上强调

   以自治区成立70周年为新起点

   不断谱写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新篇章

   布小林主持 任亚平出席

  9月25日下午,自治区党委书记、人大常委会主任李纪恒,自治区党委副书记、自治区主席布小林,自治区政协主席任亚平等领导出席自治区第九届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并在会前会见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代表。  袁永红 摄

    9月25日,自治区第九次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在呼和浩特召开。自治区党委书记、人大常委会主任李纪恒出席会议并讲话,强调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正确道路,守望相助、团结奋斗、一往无前,不断谱写内蒙古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新篇章。

    自治区党委副书记、自治区主席布小林主持会议,自治区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和内蒙古军区的有关领导同志出席会议。

    李纪恒代表自治区党委、政府,向受到表彰的模范集体和个人表示祝贺,向为内蒙古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作出贡献的广大干部群众、社会各界人士致以问候。他说,各民族大团结,是全区各族人民的生命线,是我们做好一切工作的重要保证。全区广大党员干部和各族人民群众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工作的重要论述、考察内蒙古重要讲话精神和为庆祝自治区成立70周年题词精神,以“建设亮丽内蒙古,共圆伟大中国梦”为指引,更加扎实有效地做好民族工作,让各族人民心连心、手拉手的光荣传统代代相传,让“模范自治区”的崇高荣誉永放光彩。

    李纪恒强调,站在自治区成立70周年的新起点上,深入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要牢牢把握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这一正确政治方向,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永远坚定听党话、一心一意跟党走,确保自治区各项事业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前进。要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提高少数民族和民族聚居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巩固发展民族团结和谐的良好局面,加强党对民族工作的领导,更好促进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为“建设亮丽内蒙古,共圆伟大中国梦”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布小林强调,“建设亮丽内蒙古,共圆伟大中国梦”是习近平总书记和党中央对内蒙古的殷切期望。我们要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以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为榜样,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筑牢“三个离不开”和“五个认同”思想,凝聚起全区各族干部群众团结奋斗的智慧和力量,努力开创各族人民和睦相处、和衷共济、和谐发展新局面。(记者 刘晓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