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新版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基地启用

18.12.2015  09:46

  近日,内蒙古自治区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基地启用仪式在呼和浩特第一监狱举行。

  内蒙古自治区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基地,是自治区预防职务犯罪领导小组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重要阵地。自2012年改建以来,共接待自治区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190多场14298人,为推动内蒙古自治区建立健全惩防腐败体系建设发挥了积极作用。

  新版警示教育基地选用了近300个各行各业的重大典型案例、55版图片、大量忏悔视频和廉政短片,通过11个展区,运用文图声像等方式,集中展示了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关于反腐倡廉工作的要求部署、近年来全区纪检监察机关、检察机关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的重大成果,深刻揭示了职务犯罪造成的严重危害后果,是自治区纪委、检察院贯彻落实“四个全面”战略部署、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的重要举措。

  内蒙古自治区检察院检察长马永胜指出,要高度重视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努力使各级干部筑牢不想腐的思想道德防线。预防警示教育是增强党员干部纪律观念和法制观念,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道德防线的有效途径。要发挥教育的治本功能,充分利用警示教育基地,开展形象生动的警示教育,真正使广大干部受到警示提醒,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真正使具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干部及时认清问题、及时整改问题,防微杜渐,筑起不想腐、不敢腐的思想道德堤坝。要强化法治意识,努力增强各级干部对法律的敬畏感。要通过宣传教育,使广大党员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熟知与自己相关的法律制度规定,掌握要求,明晰后果责任,不断增强法治意识,提高依法办事能力,带动全社会敬法、尊法、守法、用法。要讲究警示教育的形式,取得警示教育的良好效果。各个联席单位要充分运用这个平台,把警示教育基地的功能和作用充分发挥好、利用好,要通过警示教育,引导党员干部进一步认清腐败危害,正确看待和行使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做到闻警自省、居安思危,以案为鉴、警钟长鸣,不断提高拒腐防变能力。

  自治区预防职务犯罪领导小组组长、自治区党委常委、纪委书记张力,自治区预防职务犯罪领导小组副组长、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邢云,自治区政协副主席杨成旺,自治区检察院检察长马永胜和自治区预防职务犯罪领导小组成员等13位领导、106个自治区预防职务犯罪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的分管领导、自治区检察院部分院领导、相关内设机构主要负责人约140人参加了启用仪式。启动仪式结束后,全体人员参观了新版警示教育基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