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业务培训班在赤峰市举办

05.07.2016  13:05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和自治区关于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意见精神,6月27日至28日,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事业单位人员管理处和教育厅教师工作处联合在赤峰市举办了自治区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业务培训班。各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科长、事业单位人员管理科科长,教育(教体)局相关科室科长近50人参加了培训。

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副厅长林从虎参加了开班仪式并作了重要讲话。他强调指出,要充分认识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重要意义,要认真落实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各项规定,要做好政策解读和舆论引导工作,人社部门和教育部门要加强联系,密切配合,共同做好改革工作。

培训期间,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事业单位人员管理处和教育厅教师工作处的有关负责同志围绕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主要精神、切实做好中小学教师岗位设置和岗位聘用工作、加强我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做了政策解读和重点讲解。参训人员学习了《自治区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以及《内蒙古自治区中小学教师职称(职务)过渡办法》、《内蒙古自治区中小学教师职称(职务)评审办法》、《内蒙古自治区中小学教师水平评价标准条件》,还就如何妥善处理中小学教师历史遗留问题,贯彻落实乡村教师支持计划等问题进行了分组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