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深刻吸取典型案例教训切实加强全系统作风建设

01.07.2015  18:53

近日,自治区纪委通报了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乌兰察布市凉城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违反接待规定和阿拉善盟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干部违规举办“乔迁宴”的两起典型案例。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引以为戒,吸取教训,管好干部,带好队伍,坚决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按照中央和自治区党委关于“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的有关要求,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从三个方面切实加强全系统干部队伍作风建设。

一要严明纪律。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把纪律建设作为治本之策。自治区食药监管局组织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自觉遵守党章,自觉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循党在长期实践中形成的优良传统和工作惯例,使纪律真正成为党员干部不可触碰、不可逾越的底线。

二要改进作风。作风建设是一项十分艰巨的长期任务,必须常抓不懈。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乌兰察布市凉城县和阿拉善盟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生的典型案例,暴露出个别单位和党员干部面对纪律的“高压线”仍然心存侥幸,同时也反映出 “四风”问题的顽固性和反复性。自治区食药监管局在深入开展作风纪律和反腐倡廉学习教育的同时,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和“一岗双责”,把廉政建设作为食品药品监管系统的“生命线”、“高压线”,划清纪律“红线”、筑牢思想“防线”、守住道德“底线”。

三要强化监督。强化监督是加强纪律建设和作风建设的基础。自治区食药监管局坚持从严从实,狠抓纪律建设和作风建设监督管理,进一步健全经常性监督管理机制,引导干部从严要求自己,做到懂规矩、用规矩、守规矩。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和自治区28条具体规定精神的问题决不姑息、决不手软,尤其对趋于隐蔽的违规违纪行为要仔细甄别,善于发现,及时查处,确保发挥监督执纪问责的作用。

内蒙古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5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