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自然资源厅与中国国土勘测规划院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25.04.2019  20:50

  为全面提高内蒙古自治区国土空间规划编制水平,增强国土空间规划的科学性、指导性,2019年4月23日下午,内蒙古自治区自然资源厅与中国国土勘测规划院在北京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内蒙古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党组成员、副厅长陈伟,中国国土勘测规划院院长高延利共同出席签约仪式。

  根据协议,中国国土勘测规划院与内蒙古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将在内蒙古自治区资源承载能力与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三区三线”评估优化、国土空间规划编制、相关业务培训、专家技术咨询等方面开展深入合作。

  签约仪式前,双方进行了座谈。内蒙古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国土空间规划局局长刘东亮首先介绍了自治区国土空间规划工作进展情况;陈伟副厅长对中国国土勘测规划院给予内蒙古自治区国土空间规划工作的大力支持表示感谢。他指出,今年3月5日,习近平总书记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内蒙古代表团审议时强调:“要坚持底线思维,以国土空间规划为依据,把城镇、农业、生态空间和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作为调整经济结构、规划产业发展、推进城镇化不可逾越的红线”,3月11日至13日,自然资源部庄少勤总规划师在内蒙古自治区调研国土空间规划工作时要求:“内蒙古要加快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先行先试,争取为全国提供示范”,因此,编制好、实施好国土空间规划,努力探索出一条符合战略定位、体现内蒙古特色,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的高质量发展新路子,是内蒙古自治区的重大政治责任。与中国国土勘测规划院签订战略合作协议,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的具体举措,对于推动内蒙古自治区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将产生积极作用。

  高延利院长对内蒙古自治区自然资源厅给予的信任表示感谢,并介绍了中国国土勘测规划院在国土空间规划工作方面的有关情况。目前,中国国土勘测规划院承担了自然资源部部署的全国国土空间规划大纲、“双评价”技术指南、“三区三线”评估调整工作方案等的编写工作,在专家团队、技术指导等方面具有较好基础。他表示,中国国土勘测规划院与内蒙古自治区自然资源厅有着良好的合作关系,本次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将进一步深化双方合作交流,希望在接下来的工作中能开拓更大合作空间,实现共同发展。

  中国国土勘测规划院副院长张建平、中国国土勘测规划院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内蒙古土地调查规划院院长徐进才、副院长吴全等陪同参加上述活动。

(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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