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举办政法系统领导干部学习贯彻习近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专题培训班毕力夫厅长作专题报告
6月13日,在内蒙古自治区政法系统领导干部学习贯彻习近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专题培训班上,内蒙古司法厅党委书记、厅长毕力夫作了《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筑牢法治内蒙古建设根基》的专题报告。此次培训班是为了学习贯彻中央组织部、中央政法委、中央党校5月3日至7日联合举办的政法领导干部学习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专题研讨班主要精神,根据自治区领导的指示要求,由自治区党委政法委举办。培训班自6月12日至15日,为期4天。
毕力夫厅长在报告中首先从坚持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最根本的保证、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坚持法治建设新“十六字”指导方针、坚持维护法治权威、坚持法治建设系统推进的战略布局等几方面阐述了习近平总书记法治中国建设思想的精髓。
毕力夫厅长指出,在法治中国的大背景下,法治内蒙古建设得到了有力推进。但是同时也要看到,随着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入决胜阶段、全面深化改革进入攻坚期深水区,我区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依然突出,人民内部矛盾和其他社会矛盾凸显,党风政风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处理好这些问题,必须进一步把法治建设摆在全局性、基础性、战略性地位,坚持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维护稳定,加快富民强区建设进程。
在新形势下,如何以宪法学习宣传教育为统领,营造全民守法的社会氛围,毕力夫厅长提出了几点看法:一是加强宪法学习宣传教育,形成全社会崇尚宪法、全民自觉守法的宪法信仰和法治精神的集体认同;二是加强法治宣传形式创新,以群众喜闻乐见的艺术形式宣传法律法规和党的政策,把法治的种子撒遍万里草原;三是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四是加强对重点对象的法治宣传教育。
毕力夫厅长强调了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对完善公共法律服务具有重要指导意义,分析了内蒙古法律服务不平衡、不充分的矛盾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区域发展不平衡,个别地区服务不充分;二是城乡发展不平衡,农村牧区服务不充分;三是法律服务结构发展不平衡,服务能力不强;四是供给方式不平衡,服务手段不充分。如何通过供给侧改革来满足人民群众的法律需求,构建覆盖城乡、惠及全民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毕力夫厅长强调重点推进三项工程:一是全面推广电视终端;二是升级“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三是完善12348内蒙古法网。
就以学习推广“枫桥经验”为抓手,筑牢社会稳定“第一道防线”,解决内蒙古人民调解工作在实践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毕力夫厅长提出以下措施:一是切实建立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机制;二是加强人民调解组织体系建设;三是加强人民调解员能力建设;四是注重数据分析应用。
就监狱、戒毒、社区矫正工作,毕力夫厅长提出以下措施:一是监狱工作要在教育人、改造人上下功夫;二是戒毒工作要在科学化上下功夫;三是社区矫正要在社会化上下功夫。
就执行司法部改革部署推动司法改革。毕力夫厅长提出几点措施:一是加快推进标准化建设;二是打造蒙汉双语法律服务品牌;三是推进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四是抓实律师管理教育;五是加强司法鉴定管理;六是增强信息技术应用能力。
毕力夫厅长最后说,党中央从全面依法治国的全局和战略高度,决定将司法部和国务院法制办的职责整合重新组建司法部,把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司法部,这对于加强党中央对法治中国建设的集中统一领导,健全党领导全面依法治国的制度和工作机制,都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按照机构改革决定,将赋予司法厅更加重大的政治责任和全新的历史使命,让我们真正站到了全面深化改革的潮头上,站到了全面依法治区的最前沿。这就要求我们勇于担当、敢于担当、善于担当、在推进法治政府、法治社会进程中努力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