尽职尽责保护 节约集约利用 内蒙古谱写新时代国土新篇章
本网讯 尽职尽责保护国土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国土资源,尽心尽力维护群众权益,卓有成效开展各项工作。2017年,自治区国土资源系统积极适应新常态、贯彻新理念、落实新要求,推动全区国有资源工作迈上新台阶,有力保障了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
国土资源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深入推进。全年供应建设用地2.85万公顷,同比增长59.5%。出台了基础设施建设用地保障方案、支持铁路建设实施土地综合开发意见,优先保障和支持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用地。推出了一揽子措施,支持和林格尔新区建设。强化用地用矿源头管控,加强闲置土地处置,严格煤炭采矿权管理,依法注销了12个煤炭采矿权,推动完成“三去一降一补”任务。从光伏产业用地、土地利用规划计划管理、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和易地扶贫搬迁等方面,全力支持精准脱贫。
耕地保护基础进一步夯实。共划定全域永久基本农田9330万亩,超出国家下达任务30万亩。完成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307万亩,促进了耕地数量、质量和生态“三位一体”保护。创新土地整治投入机制,共实施PPP项目70.47万亩,拉动社会投资4.2亿元。全面落实耕地占补平衡政策,做到占优补优。
地质找矿取得新突破。全年非油气地质勘查投入14亿元,其中拉动社会投入6.9亿元。新增矿产地59处,优势矿产煤炭、贵金属、有色金属储量增幅明显。全年新增煤炭资源量525亿吨、金矿资源量34吨、银矿资源量2.4万吨、铜矿资源量14万吨、锌矿资源量385万吨。科右前旗巴尔陶勒盖—复兴屯银铅锌多金属矿、昌图锡力地区银锰铅锌矿等,实现找矿新突破。公开发布194项地勘基金项目成果,推动找矿成果转化。
资源节约和生态保护力度持续加大。出台了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的实施意见,完善政策举措,促进节约利用。加强低效用地再开发和存量土地挖潜利用,全年供应存量建设用地1.2万公顷,占全部建设用地的42%。制定了矿产资源节约和高效利用的实施意见,统筹提高矿产资源开发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开展自然保护区矿业权退出,共注销各类探、采矿权57个。全面推进绿色矿山建设,强化新建矿山规划约束,严格准入程序,提高了准入标准。治理恢复矿山地质环境106平方公里,实现了破坏与治理动态平衡。
重点领域改革扎实推进。不动产统一登记实现了所有旗县与国土资源部数据挂接,服务更加高效。和林格尔县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三项试点稳步推进,被国土资源部誉为“非典型地区探索出了典型经验”。会同财政部门出台了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办法,积极推进矿产资源权益金制度改革。
测绘地理信息社会化服务能力明显提升。印发了测绘地理信息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全区第一次地理国情普查,首次取得了全覆盖、无缝隙、高精度的普查成果。在重点区域发展、重大项目建设、生态环境保护、森林防火救灾、信息化应用等方面,及时提供测绘应急服务保障,测绘地理信息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和保障民生的基础性、先行性作用进一步彰显。
国土资源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不断提高。全面推进法治国土建设。去年化解了一批存量违法用地,有效遏制了增量。开展煤矿超层越界专项整治,对42家超层越界煤矿,依法责令停工,并进行立案查处。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督查,整治违法企业37家,查处严重违法违规行为41起。(内蒙古日报社融媒体记者 王连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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