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2014年“拍苍蝇”专项行动处分276人 收缴1318万余元

22.01.2015  14:07

   本网讯(记者马铃翔 实习记者胡永泽) 记者在内蒙古自治区纪委监察厅1月21日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全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2014年猛打“老虎”、勤拍“苍蝇”,针对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先后开展了三轮“拍苍蝇”专项行动,给予276人党政纪处分,收缴违纪资金1318万余元。

  内蒙古自治区纪委副书记、监察厅厅长李杰介绍,2014年,全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把查办案件作为首要职责。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反,以零容忍的态度惩治腐败。坚决查处了张少甫、王秀春、李孟繁、沈佳、王满长、张继平、王会师、额尔敦仓、刘宝钧、周春义等一批社会反响较大的违纪违法案件,正在对汤爱军、武文元、白海泉、刘宝钧、周春义等涉嫌违纪违法问题进行立案审查。

  统计显示,2014年,全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信访举报42043件(次),同比上升81.22%,初步核实问题线索11063件,同比上升231.53%,立案3445件,同比上升71.99%,结案3095件,同比上升66.04%,给予党纪政纪处分3372人,同比上升66.77%,其中地厅级干部39人,同比上升254.55%,县处级干部136人,同比上升138.6%,移送司法机关103人,刑事处理304人,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11272.93万元。

[责任编辑 李中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