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拉特前旗“草原流动调解”实现调解方式“四转变”
2018年以来,乌拉特前旗司法局加大对人民调解工作的指导力度,创新调解工作方式方法,在额尔豋布拉格苏木试点推行“草原流动调解”,着力解决基层人民调解力量不足问题。2018年“草原流动调解”共受理调解矛盾纠纷58起,防止群体性上访3起40人,防止矛盾激化15起,为社会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
“草原流动调解”设在额尔豋布拉格苏木司法所,共有调解员8人,工作人员以司法所工作人员与嘎查人民调解员为主体,调解员实行定期选聘制,在遇有接报或当事人申请调解的重大疑难纠纷时及时参与调处调解工作,实现了工作指导与法律服务相结合,是对人民调解方式的拓展和延伸。
一是变参与纠纷调处为预防排查隐患,充分体现防调结合维稳思想。“草原流动人民调解”对辖区农牧民纠纷以“预防为重、防范为辅、调解为主”,本着民间纠纷“可以预防、可以防范、可以调解”这一特点,形成“处理纠纷快速化、调解纠纷法律化、组织建设网络化、业务开展制度化”的巡回流动人民调解新格局。深入牧区、矿山积极开展法律法规政策宣传,借调解纠纷宣传和解读法律政策,借到矿山了解民情掌握纠纷动向,对纠纷进行提前预防预判,达到纠纷不发生,少发生,能调处。做到小纠纷不出牧户,大纠纷不出嘎查,重大疑难纠纷不出苏木。
二是变找政府领导调解为主动上门服务,充分体现便民利民思想。专门制定“民情下访服务周”活动方案,公布“草原流动调解”法律服务热线电话等,做到哪里有矛盾纠纷,工作队就流动到哪里,调解工作就延伸到哪里,深受农牧民群众信赖。
三是变形式单一调解为热情全面服务,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建立切合额尔豋布拉格苏木工作实际的草原流动调解工作制度,规范流动调解工作程序,通过“马背上的顾问”、“流动蒙古包”、“流动协调队”等工作活动方式,确保巡回流动人民调解工作质量。“马背上的顾问”主要是强化对牧区嘎查人民调解、法律咨询、法律援助工作的业务指导,提供及时、准确的法律意见;“流动蒙古包”主要是采取法治报告、宣讲会、影视图片展、流动宣传车等形式开展送法下基层、到牧区活动;“流动协调队”是轻重兼顾、抓大顾小,大矛盾及时主动上门调解,小纠纷立足嘎查人民调委会就地消化,形成点、线、面三级防范机制,将矛盾纠纷抑制在萌芽状态。此外,“草原流动调解”还进行常态化的巡防,调解员主动、及时深入嘎查、矿山调处各类矛盾纠纷。通过主动上门调解重大、疑难纠纷,加大调解工作力度,并将普法宣传、人民调解、法律援助等各种职能整合到基层法律服务工作之中,起到了调处一案、教育一片、稳定一方的良好社会效果。赛忽洞嘎查包某(申请人)与路某(被申请人)两家是邻居,去年,嘎查给农牧民们盖了统一的公共厕所,为了整齐归一,把包某家自己的厕所给拆迁后统一使用嘎查里的公共厕所,而公共厕所建在路某家大门前,路某又把厕所围在自己院内,不准许别人去。以此为导火线,相互摩擦、故挑事端、发生矛盾。“草原流动调解”工作队知情后,深入到嘎查查详细了解矛盾纠纷并践入调解。调解过程中,调解员并没有倾向任何一方,而是与当事双方像朋友一样屈膝谈心,依据政策法规、民情风俗,讲解很多远亲不如近邻的例子,劝导双方以和为贵,万事都站在对方角度考虑问题,经过调解工作人员这样一番入情入理的劝导,双方都表示可以作一些让步。最终在调解工作人员的主持协调下,双方都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各退一步、达成共识。
四是变孤军作战为多方联合参战,整合了人民调解的社会力量。“草原流动调解”积极整合驻村嘎查律师、法律工作者及其他调解人才资源,对各人民调解委员会调处重大疑难纠纷提供业务指导和帮助。同时,还与额尔豋布拉格苏木所辖信访、计生、国土、民政以及公安派出所、地方法庭等单位通力合作,将苏木嘎查、人民团体、群众组织、行业协会的调解纳入到“大调解”网络中来,构筑“大调解”的工作新格局。目前“草原流动调解”积极参与巴音温都尔嘎查牧民孟克松布尔和华拓选厂之间草牧场补偿费问题;巴音温都尔嘎查达日盖沟牧民对刘玉林承包地集体土地分给牧民时有些老户没有分到土地不公平问题的矛盾;巴音温都尔嘎查牧民额尔登朝鲁与华拓选厂之间的草牧场补偿费问题;白彦花嘎查牧民乌尼日吉日嘎拉与奇五十八因两家中间一块3亩空地归属问题矛盾;西羊场嘎查对外承包土地纠纷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