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一药企侵占万亩防护林地 变农地转包种植牟利
林地变农地,转包种植牟利 内蒙古万亩防护林地被侵占
本报记者 吕方锐 陈锋 北京报道
5月1日,北京迎来入春后的又一场沙尘暴。而此前一天,内蒙古赤峰市的村民葛成海和邹立泽从500多公里外的家乡赶到北京。
葛成海和邹立泽所在的敖汉旗古鲁板蒿乡古鲁板蒿村位于北京市东北方向。村中约3.9万亩土地上有2.4万亩二级防风固沙林,大部分是杨树和柠条(柠条是当地一种灌木)。当地春季干旱多风且风力强,整个敖汉旗是京津冀风沙源治理项目的关键地。
不过,仅2011年,就有包括赤峰市福善堂医药有限公司(下称“福善堂”)在内的多方,分别侵占了村中总计逾万亩的柠条地、草地和林地,并铲平改造成农地,进行转包或种植牟利。畜牧业及采摘柠条种子是村民的两大主要经济来源,上述侵占和毁林行为切断了村民的生计。
2017年,敖汉旗检察院对时任福善堂法定代表人冯立辉提起公诉,罪名为非法占用农用地罪。据葛成海和邹立泽介绍,因实际认定的面积仅几百亩,冯立辉最终被判缓刑。而当地的侵占行为仍在继续。
万亩防护林被侵占
葛成海和邹立泽告诉《华夏时报》记者,福善堂的实际控制人是包括冯立辉、冯全作等在内的“老冯家”。福善堂的侵占始于承包。
2011年5月,村委会发布公示,称准备将村东北梁的6300亩土地,包括草地和未到期的承包地等(不包括柠条地和村民口粮田)对外拍卖。公示还注明,凡参与买地的村民必须带足买地资金,以现金结算。此次拍卖对象仅限本村村民。
3天后的一份村干部会议记录显示,当天的会议指定将6300亩土地给福善堂。而福善堂背后的老冯家并非本村村民。葛成海和邹立泽表示,柠条地和村民口粮田也并未被排除在外。
当月,村委会和福善堂签订了《土地承包合同书》(招商引资草地林地改造项目)。村委会将东梁5格-13格林网、柠条地、草地承包给福善堂,去除应给予福善堂所承包的土地面积适当补偿后,净剩柠条地、草地面积6300亩。承包期约25年,总承包费用113.2万元,由福善堂一次性交付村委会。
合同载明,具体承包范围以GPS测绘图为准。但这份合同后所附的GPS测绘图原件显示,其测绘时间为签订合同3年之后,且总面积近1.3万亩。测绘地块也被写成“东北梁”而非合同中的“东梁”。
2015年9月,村委会曾就财务情况向敖汉旗人民政府出具说明,对上述合同签订的细节进行了阐述。说明称,上述承包并没有召开村民会议,是乡委某领导强制于富(时任村委会主任)与福善堂签订合同。合同签订后,福善堂强征了村民的口粮田,如有不服就动用推土机将村民的口粮田推成大坑,使村民无法经营。记者多次拨打敖汉旗和古鲁板蒿乡政府电话,未能联系上上述乡委领导。
除6300亩土地外,福善堂还以暴力行为侵占了村民承包的草地8500亩。根据村委会向老冯家签发的一份《告知书》,老冯家在土地上私建房屋,大面积破坏灌木林。村委会出具给敖汉旗有关单位的函件中称,在福善堂侵占的上述土地上,共有8900亩柠条地被破坏。葛成海和邹立泽向《华夏时报》记者说明,在村民的努力下,8900亩柠条地保住了1600亩,因此当时被破坏的柠条地面积实际应为7300亩。
除福善堂外,另有多人通过签订承包合同的形式,获取了村中数千亩土地。这些土地之后或被转包给他人,或被承包人自己经营,其上的植被大多难逃被毁的厄运。
2011年,古鲁板蒿乡卫生院院长张禄堂在没有签订手续的情况下,以40万元的价格私下承包了1400亩柠条地并转包给贾建强;时任村主任于富,则强行收回了126名村民经营的1830亩草地,由其本人及家人经营。
为避免被查,于富、贾建强等人事后补签了转让、承包合同,并进行了公证。记者拿到了落款日期在2011年3月-12月之间的3份合同。其中有的合同价格一栏为空白,有的合同没有村委会盖章。合同中可以确定的是,1400亩地的承包价格是每年每亩6元,承包期50年,共约40万元。村民承包的1830亩草地,转租价格不明。
村民提供给《华夏时报》记者的照片显示,这些土地上生长的草地和柠条大多被推土机铲除,并改造成农田,有的已经铺设了农膜和滴灌等。
因非法占用农用地罪获刑
2017年之前,福善堂获得的逾万亩土地并未实际耕种,而是另有生意。
村委会和福善堂签订的6300亩土地的承包合同书中,第十一条约定,福善堂承包土地期间享受全部国家有关项目政策和资金扶持,村委会同意对福善堂符合国家政策的申报项目提供所需手续,争取到的项目资金全部归福善堂享有和支配。
2014年建设完成的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古鲁板蒿项目区,国家农业综合开发支持实施“节水增粮行动”项目(下称“节水增粮项目”),坐落在福善堂所占土地上。该项目建设规模5000亩,包括6眼配机电井、输变电线路和变压器、地下管道和5000亩膜下滴灌等配套设施,总投资500万元。
该项目建成的当年,村委会与冯全作签订了《机电井承包合同》,甲方(村委会)将机电井承包给乙方(冯全作),承包期为50年。承包期内,由冯全作向村民收取电费。
为了更好地保护森林资源和严厉打击非法占用林地的犯罪行为,刑法做了明确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二条规定,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耕地、林地等农用地,改变被占用土地用途,数量较大,造成耕地、林地等农用地大量毁坏的构成非法占用农用地罪。
因涉嫌非法占用农用地罪,曾任福善堂法定代表人的冯立辉被敖汉旗森林公安局立案侦查,2016年11月7日移送审查起诉。敖汉旗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显示,冯立辉于2008年10月13日起担任福善堂法定代表人,直接负责公司日常经营。2011年至2015年期间,福善堂在其承包的村东梁处的林地上耕种农作物。经敖汉旗林业调查设计队鉴定,福善堂在林地内耕种农作物总面积为385亩。耕种地块原地类为灌木林地,林种为防风固沙林,树种为柠条。检察院认为,福善堂及冯立辉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林地,改变被占土地用途,数量较大,造成林地大量毁坏,行为触犯刑法,应当以非法占用农用地罪追究刑事责任。
《华夏时报》记者并未拿到该案的最终判决书,但据多位村民和于富了解,冯立辉被判缓刑。
近日该村驻村干部进行了整体撤换,新到任的村第一支部书记表示并不清楚其中原因。而于富则向《华夏时报》记者否认了针对他个人的指控。他表示,强制收回1830亩村民承包草地的多份村委会文件都是假的,“现在章(指村委会印章)不遍地都是吗?”
对于贾建强所占1400亩和福善堂所占6300亩地,于富认为,都是有正规手续承包出去的。他对6300亩地测绘图晚于合同3年的解释是,测绘由第三方完成,实际承包以合同划定范围为准。他同时否认了福善堂侵占8500亩草地一事。
不过,于富承认福善堂6300亩地承包合同中确实有关于申报项目的条款,上述节水增粮项目也确实坐落在福善堂土地上。当记者问其项目资金流向时,他表示不知道。
同时,于富还为获刑的冯立辉辩护称,冯立辉承包土地时,地上已经没有草地和灌木了,因此他认为毁林并非冯立辉所为。随后,《华夏时报》记者多次拨打冯全作的电话,但始终无人接听。
不管怎样,发生在古鲁板蒿村的毁林行动,至今未能被纠正。
据村民反映,2018年4月24日-28日期间,福善堂方面派出5辆推土机驶入4名村民的口粮田,其中4辆被村民扣押。2018年2月26日,敖汉旗林业局在信息公开答复书中称,因未发现冯立辉和贾建强等人的采伐许可信息,对于村民提供的毁林种地情况,将派森林公安进行调查。